张美欣拟推荐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
据北京组工网消息,近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张美欣拟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拟推荐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 (崔小粟)
具体情况如下:
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张美欣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张美欣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局级、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拟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拟推荐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
男,54岁(1961年4月生),汉族,北京市人,1983年8月入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
曾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广外法庭副庭长、经济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宣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2009年9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8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