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安全阀门,做好真“安全”
安全两个字的分量,只有在安全事故发生的时候,才更显得弥足轻重。种种迹象表明,平时的忽略或者大意,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伤害会非常巨大。
一只蝴蝶的翅膀能够引发一场海啸,一个螺丝的松动也会造成梯毁人亡的悲剧。这些案例的警示,在新闻里面我们已经看得太多。比如近期发生的“电梯吃人”事故,几块没有固定的梯板,造成一条生命的流失,一个家庭的残缺,更是给公众上了一堂电梯安全教育课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因子很多,但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缘由都是对立统一的,说它是“天灾”,其实也有“人祸”,说是“人祸”,也可能是“天灾”所致。但大多数人更坚信“事在人为”,毕竟有些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对待安全问题要时刻讲究“细节”,即谨小慎微。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监管环节的每一扣每一环制定对应的措施;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和心理预防;在人员管理和操作上,让员工注意细节关键,培养谨慎思维……在安全问题上,强化细节才能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注重细节才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避免悲剧重复发生。然而,有许多地方和企业在细节管理上做的并不到位,为此蒙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依然触痛人心。
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二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安全事故的种种要求几乎阐明,这部法律作为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典范”,必须时刻摆在企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桌案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是口号,而是法律要求,是民意要求。然而,当前有些企业管理只会把“安全第一”挂成横幅当成口号,却没有心存敬畏。更甚者,在预防和治理上完全空白,以至于当安全事故发生之后,一个员工都逃不出去。问责之时等待的不仅是舆论声讨,更是法律的严惩,可谓害人害己。
时常在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看见安全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的字样,但每当安全事故发生,人们的关注和反思反而更加强烈。频频发生的安全事故,原因各种各样,但矛头最后都会指向监管不力。这是公众对于安全事故的集中反思,而不是某某部门“躺着也中枪”。因此,在安全问题上,政府相关部门强化监管和治理,才能更好的预防事故发生,一旦放松警惕或者渎职不为,民众安全将无法真正得到保障。
但令人遗憾的是,不断有安全事故在重蹈覆辙。8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严重爆炸事故,造成44人遇难,500多人受伤。这样的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暂时无法确认,但无疑悲恸人心。看到了消防员奋不顾身救人救火牺牲的场面,我们为生命和勇敢伤怀热泪盈眶。但该赞美的“正能量”,在安全事故中显得有些孤单和惆怅,毕竟这次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流失,足以令人嘘嘘。什么时候,这样的事故不再发生,或许是每个关注事件的人最关切的疑问。
同时,据央视消息,习近平对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控制消除火情,全力救治伤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就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作出批示。国家领导人对于事件的关注,带着急切的人文关怀和民生重视,这也要求任何生产单位,在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工作时,要把“安全”的阀门紧紧扣住,确保社会生产和谐;国家领导人也强调要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对于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是社会情绪的安抚,更是对于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必定会引发强烈关注。
亡羊补牢,尤为晚矣。安全事故预防,不能追求“人定胜天”,但也不容有一刻松懈怠慢。只有拧紧安全生产的阀门,才能少给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添乱。这也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吸取经验教训,用血淋淋的事故警醒生产管理者,用激进的奖励制度激励安全品质生产,让安全态度“黑白分明”;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职能,尤其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本质安全,在各个环节做好预防系统建设,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以安全法为准绳,以教训为警示,以监督为抓手,安全问题才能真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