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摔伤后下肢瘫痪 “中间人”拿17.5万逃跑
由于首笔赔偿款的大部分给了中间人,姜先生已经无钱治疗。
农民工在工地打工,不慎从高处摔了下来,造成下肢瘫痪。
该农民工讨要赔偿未果,找到中间人帮忙,双方签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中间人帮助处理赔偿事宜,讨要赔偿成功后,支付赔偿款的25%作为劳务费。
工地方答应赔偿70万元,第一笔赔偿款25万元到账后,中间人一次性拿走了全部赔偿款的25%,即17.5万元。
伤者质疑,赔偿还没有全部结清,中间人不应把劳务费全部拿走,造成自己在医院没钱治疗、没钱吃饭的尴尬境地。
工地摔伤导致瘫痪
6月25日,在哈医大五院的病房里,伤者姜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姜先生的老家在山东,2012年6月,他从老家来到大庆。在朋友的介绍下,他来到一个工地上干活。
2012年7月15日,在建厂房的时候,姜先生不幸从8米多的高空摔下来,顿时觉得腰部钻心地疼,瘫在地上不能动弹。
工友和负责人急忙把他送到医院救治,同时通知了他老家的家人。
经过诊断,姜先生为腰椎粉碎性骨折,下肢截瘫。姜先生刚刚40岁,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姜家一下子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工地当时给交了3000元手术费,接下来逐渐递减,开始来一次,给500元,到后来一次就给100元,别说药费,连吃饭都很困难。
姜先生的弟弟帮助办理此事,小老板不出钱,大老板找不到,一家人陷入了困境。
中间人出面协调
住在医院里,姜先生主要是锻炼康复,病友换了一茬又一茬,自己赔偿的事却始终没有结果。
一位病友对姜先生说,他的叔叔可以帮助跑腿办理此事,搜集证据,还要办工伤鉴定,所以需要整个赔偿款25%的劳务费。姜先生决定请这位中间人,签订了委托协议书。
经过联系,2013年9月,中间人传话说,已经谈成了协议,工地一次性给70万元的赔偿款,姜先生不能再向工地提出任何要求,同时先期给付20万元,余下的赔偿款在2014年4月1日前给付。
很快,姜先生与工地签订一份赔偿协议。至此,事件告一段落。
“跑腿费”一次性拿走
签完协议后,工地答应可以马上给打过来20万。可是因为借了很多钱,姜先生又与工地协商,希望给25万元,工地答应了。
给钱的这天,中间人与姜先生弟弟一起来到银行。25万元的赔偿款到账后,中间人说要拿走70万的25%,也就是17.5万,姜先生的弟弟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
姜先生的弟弟说:“当时讲好给25%劳务费,我们到啥时候都认账,但现在钱还没全结清,所以你应该先拿25万的25%,余下的等到赔偿款全部到账后再扣除。”
但中间人担心,姜先生拿到全款后,一走了之,他们的剩余劳务费没有保证。
双方争吵了一会儿,姜先生的弟弟无奈之下让中间人扣除了17.5万元,自己只拿回去7.5万元的救命钱。
躺在病床上的姜先生听闻后,泪如雨下。25万元的赔偿款被中间人扣掉17.5万后,剩下的钱根本不够干啥,很快就花光了,一家人为此非常上火。
伤者再次陷入困境
很快,就到了结清赔偿尾款的日子,可工地遇到困难,只能答应先给几万元,余下的按月给付。
如今,在医院陪护姜先生的家人每天吃饭的费用都成问题。姜先生希望还按照与工地签订的协议执行,一次性补齐。在久要未果的情况下,姜先生的弟弟再次找到中间人,中间人却说不管了。
6月30日,记者联系上了中间人。他说,这件事他们几个人跑了很长时间,付出了很大努力,在拿劳务费时,有两个方案:一是把全部赔偿款的25%劳务费全部结清,二是如果不结清劳务费,就把姜先生手里的赔偿尾款欠条给他们。可姜先生选择了要欠条,所以他们才要了全部的劳务费。
中间人说,经过他们协调,工地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付了,但老板答应可以按月给付,可姜先生不同意,他们也没办法。
提醒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法援
姜先生的遭遇,引起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关注,法律援助中心主动给他提供了法律援助。记者截稿前,姜先生的家人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努力下,与工地的负责人见了面,再次协商赔偿事宜。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郭臻说,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想到向专业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寻求帮助,比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
我市在各个县区都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遇到纠纷时需要法律服务时,可以向就近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
辨别是否是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重要标志,就是该人是否持有执业证书,并且执业证书是否在年度考核备案的有效期内。委托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代为处理纠纷时,一定要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同时要注意委托代理合同不是与某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签订,而是与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签订。否则,可能涉嫌违规受案或另有企图。
求助者如果感觉委托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可能存在身份疑问或办案程序违规,可以向市或县区司法局查明身份或者控告、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