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联重科”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赣农办字〔2016〕87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根据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6中国技能大赛•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172号)要求,我厅将举办2016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联重科”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技兴赣鄱”、培育工匠精神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现代农业强省建设目标,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展示农机技能人才的魅力与风采,引导社会关注关心农业机械化发展;倡导技能更好、效率更高、作业更安全,提升农机驾驶操作和修理人员的技能水平与安全意识,传递江西农业机械化发展正能量。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名称与类别
江西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简称“江西农机竞赛”;本竞赛活动为省级二类竞赛。
(二)竞赛口号
更好、更高、更安全,即:技能更好、效率更高、作业更安全。
(三)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初步定于9月8日下午报到,晚上开展理论考试;9月9日上午开幕,9-10日比赛,10日下午闭幕。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变更比赛时间则另行通知。
竞赛地点:新余市青园南方农业(工程)机械城(新余市仙女湖大道与钢城路交叉口)。
参赛机手和设区市领队报到宾馆:新余市委党校丹园宾馆,地址:新余渝水区仙女湖大道288号。食宿统一安排。
全省农机系统观摩人员报到宾馆:新余市北湖宾馆,地址:新余市北湖中路508号(近北湖公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竞赛机构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西省农业厅;
指导单位:江西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
承办单位: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厅组织人事处、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江西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江西省农业工程学会、南方农机杂志社、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青园南方农业(工程)机械城、江西赣龙科技有限公司•“农来了”网。
2.竞赛组委会
由省农业厅分管农机工作的厅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承办和协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其他承办和协办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农机局,由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相关组委会成员兼任。
组委会设综合协调组、竞赛执行组、宣传策划组、安保后勤组和接待服务组等五个工作组,具体负责人、成员和任务分工另行组织安排。
3.其他机构
(1)裁判委员会
设总裁判长1名、副总裁判长3名,裁判人员若干名,具体裁判人员任务和职责,由裁判委员会另行安排。
由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主要负责人兼任总裁判长,裁判人员从农机科研院所、高校和比赛机具提供方的技术人员中选拔。
(2)竞赛志愿者服务小组
竞赛服务志愿者从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农机专业学生中选拔。具体人员和任务分工另行组织培训安排。
(3)竞赛外联小组
竞赛外联小组设在南方农机杂志社,为竞赛活动的对外联络协调办事机构,由杂志社社长兼任组长。
三、竞赛报名选拔流程
(一)选手选拔方式
1.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机驾驶、维修等技术人员参赛,参赛选手可以参加单项,也可以参加多项或全能项目;鼓励机手参加全能项目。
2.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组织开展区域性预赛选拔活动,并由各设区市农机部门组队参加省级竞赛活动。
(二)参赛人员名额
1.全省参赛选手人数总体控制为210人,具体参赛名额分配如下: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赣州等7个设区市各20名,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等4个设区市各10名;赛事主办地所在县(市、区)10名、省农垦系统10名、机动名额10名。
2.每个参赛单位须确保妇女选手和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选手均不少于10%。
(三)报名程序
为确保竞赛的实名制,由各参赛单位(设区市、赛事主办地农机部门和省农垦办)统一向竞赛组委会报名。
报名流程:请各参赛单位组织选手填报《2016江西省‘振兴杯’农机行业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参赛项目为“拖拉机驾驶、联合收割机驾驶、农机维修”单项、多项或全能赛事,附上参赛选手身份证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农机修理工等级证书复印件,于8月1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及汇总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刘阳洋、陈绪红,邮箱: 653922998 @qq.com ,电话:0791-86202556、86213192。盖章后的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四)选手参赛条件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有相应的《拖拉机驾驶证》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或《农机修理工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
2.年龄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熟悉各类农业作业机械,热爱本职、业务精通;
4.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农户评价优良,严格遵守作业规范,无不良投诉;
5.农机企业职工、农机部门工作人员、职业院校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四、奖项设置
(一)奖项
设团体优秀组织奖、选手个人奖和特别贡献奖。
(二)计分办法
1.团体优秀组织奖
团体奖面向的对象是11个设区市、竞赛主办地农业(农机)局及省农垦系统等13个单位;对团体奖总分排名前三名的,分别授予竞赛优秀组织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对第四名之后未发生不稳定因素、未严重违反赛事规则的单位,优先授予竞赛优秀组织奖。
将13个参赛单位所属选手的得分相加计算排名。为公平起见,景德镇、鹰潭、新余、萍乡、省农垦系统、赛事主办地等6家单位由于参赛选手是其他设区市的一半,因此在计算团体总分时,这六家单位将总分乘以2;再按最终全能赛事排名前十强选手属地加分,1-10名分别降序加10-1分;团体计分按2项得分排名。
2.选手个人奖
选手个人奖面向对象是全能赛事前20名及3个职业工种5项技能赛事各前10名选手。
(1)对各技能赛事单项排名前3的选手,申请由省人社厅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对35岁以下选手,申请由团省委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申请由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各单项重复获奖者,不重复授予荣誉。同时,向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申请颁发农机修理工技师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由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单项竞赛冠、亚、季军荣誉证书,可以重复授予。
(2)对各技能赛事单项排名第4至10名的选手,向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申请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以选手持有相应工种等级证书晋升一个等级,已持有本工种高级工证书的不再颁发)。
(3)对全能赛事综合排名前3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奖励不同型号的农机具各1台,颁发全能竞赛冠、亚、季军荣誉证书,对冠军机手授予“江西机王”称号。
(4)对全能赛事综合排名第4至10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奖励现金2000元,颁发全能竞赛前十强荣誉证书。
(5)对全能赛事综合排名第11至20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奖励现金1000元,颁发全能竞赛前二十强荣誉证书。
(6)推荐全能竞赛前10名和各单项前3名选手参加全国农机手大赛、全国农机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推荐人员重复和名额不足时,从全能竞赛第11名往后等额推荐。
3.特别贡献奖
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在竞赛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3-5名。
五、竞赛技术方案
《2016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联重科”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方案》详见附件3。
附件:1、2016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联重科”农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2、2016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联重科”农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及领队人员信息汇总表
3、2016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联重科”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方案
201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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