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持续创新 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新途径
当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利用好互联网经济发展优势,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2017年11月22日,陕西省工商局和咸阳市政府联合举办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启动仪式暨创建工作座谈会,标志着咸阳市成为西北地区首家示范区创建城市,跨入了全国十大示范区创建城市之列。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工商局与咸阳市政府立足本地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认真落实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监管服务体系,大胆创新监管服务手段,积极构建协同共建机制,强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大跨步发展,示范引领效应明显,有效促进了全省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指导,夯实示范区创建工作基础
陕西省工商局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咸阳市开展“示范区”创建。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指导
陕西省工商局和咸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合成立“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协调、信息沟通、督促指导、情况交流等职责,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处置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陕西省工商局在原有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法规、竞争执法、直销、网监等13个处室为成员单位,明确对口业务指导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创建工作,加快筹备工作进度,大力推进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
(二)开展学习调研,明确目标任务
陕西省工商局组织相关人员赴重庆綦江、福建福州等地实地学习调研,多次赴咸阳与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深入座谈,指导咸阳市厘清创建思路,明晰创建任务,达成制定任务举措要注重整合力量、挖掘亮点和量化任务的共识。整合力量,就是把相关部门近似的职能任务进行组合归类,做到资源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一盘棋,避免重复建设。挖掘亮点,就是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努力践行“放管服”改革,在便民服务、培育引领、强化监管和多维保障等方面出实在管用的点子,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工作亮点。量化任务,就是把工作具体明确,变成可操作可衡量的指标性任务,以此作为推动工作落实和定期自检评估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协助指导咸阳市制订了《咸阳市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总体方案》和《咸阳市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2017-2018年度行动计划》。
(三)建立协作机制,促进协同共建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把全省网络市场管住管好,按照原国家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陕西省工商局牵头,省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局、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西安海关、省邮政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信用办12个部门参与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职责分工》。目前,咸阳市政府也建立市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管网的职能,压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督查工作进度。
二、持续创新,优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措施
陕西省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后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更加宽松优化的营商环境,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陕西省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出台利好政策,释放改革红利。先后实施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下放冠省名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权,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优化窗口登记,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实行网上登记,建成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2017年,陕西省工商局在自贸试验区推行“七证合一、八项联办”,首创“微信办照”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典型经验予以通报表扬。9月28日,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省实现“54证合一”。通过出台和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办理手续,市场准入更加简便高效,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积极探索创新,激发电商活力
陕西省工商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手段,有效加快创建步伐。一是引进专业技术团队。协助咸阳市引进电子商务运营服务机构和技术支撑团队,对示范区特色品牌进行品牌策划、营销推广、主体培育和运行指导,不断提升示范区网络经济发展水平。二是加快相关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为小微电商和个体电商提供孵化和技术支撑,加快形成咸阳特色农副产品网货供给源。三是支持特色村镇建设。扶持创建特色电商村镇,引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探索“电商+精准扶贫”模式。四是强化电商品牌建设。遴选名、特、优、新等地方特色产品,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商标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各级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扶持力度,提升优质农产品的影响力,打造咸阳特色电商企业升级版,不断提升示范区网络市场的规模和层次。
(三)深化交流合作,放大产业优势
示范区创建,应坚持开门迎客,扩大产业优势,做好示范引领。一是借网络平台唱戏。推动示范区与知名网络交易平台实施战略合作,建立网络交易数据收集、共享与合作应用机制,加快建设一批网络创业孵化中心、互联网产业链企业和精品网店。二是用典型示范引路。发挥武功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与京东、苏宁易购、淘宝等电商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咸阳特色农产品馆,形成多渠道、多链条的平台经营模式。三是凭高校科研发力。积极招引高校、科研机构及有实力企业在示范区设立培训中心、实验中心、创业中心和研究基地,不断壮大互联网产业发展优质人才资源。引导规范校企合作,进行常态化定向培训,培育电商人才,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三、全面推进,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水平
示范区创建工作内容丰富,覆盖面广,需要全面推进,监管与服务并重。陕西省工商局坚持以“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为基本遵循,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紧盯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升级技术平台,加强宣传推广,依托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大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全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新格局。
(一)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数据质量
陕西省工商局相继印发《加强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意见》《依据大数据监测实施市场监管暂行办法》《网络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管理规定》《网络交易商品抽检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制规定,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对省局网监平台内的监管服务网、监管业务网、工商舆情监测系统和电子证据取证分析中心四大版块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对内与总局网监平台和省局市场主体数据库、12315系统、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法办案系统等相联通,对外预留端口,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接,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批量自动贴标亮照,自动推送数据建档,扩宽监管视域,强化市场预警。建立健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落实专人负责和动态管理,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功能,逐步建立线上主体锁定、预警跟踪、违法线索搜集、电子证据固定与线下线索处理、案件查办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
示范区创建需要取得大众理解,需要发动全社会参与。为发挥宣传推动作用,示范区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影响。一是用好媒体平台。创建启动之日,通过各类媒体叫响西北首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名号。创建中,通过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创建动态,进一步扩大创建影响力。二是制作创建简报。坚持每月收集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亮点工作、综合分析,为全省各地加强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提供参考。三是发挥自媒体作用。利用陕西省工商局内外网、陕西工商网络交易服务网、陕西工商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加强示范区创建宣传。通过宣传引导,营造示范区创建浓厚氛围,凝聚更多共识,为示范区创建打好坚实舆论基础。
(三)构建信用体系,推进信用管网
加快推进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网络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机制,强化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责任,有效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提升信用监管效力。通过企业信用年报机制、消费者意见征集、部门数据共享、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网络交易失信行为认定等方式,建立网络行业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失信网络经营者黑名单,推动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和联合惩戒机制向网络市场延伸,逐步淘汰失信企业,形成优胜劣汰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深入实施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网商)联盟活动,培育信用意识,引导公开承诺,逐步变政府、社会组织评定诚信为企业(网商)主动承诺诚信,提高网络市场信用水平。
(四)围绕“五个放心”,做好网络维权
陕西省工商局采取积极措施,不断规范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秩序,切实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推进“五个放心”。按照陕西省局党组安排,在示范区全面开展以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等“五个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更加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发布提示警示。加强信息分析、预警和侵权行为研判,通过陕西省网络交易服务网、省局门户网和新闻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网络消费提示、警示,帮助消费者识别网购欺诈、兜售假冒伪劣、“消费陷阱”等惯用手段,增强网络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三是开展行政约谈。以驻陕第三方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采取行政约谈、走访等方式,督促建立和落实各项权益保护制度,及时受理网络消费咨询举报,调解纠纷,切实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四是深化“五进”(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进电商)工程。拓展“五进”工程,在示范区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消费维权直通车”进电商活动,更好发挥电商企业第一责任人作用,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通过革新优化制度机制,促进消费维权工作升级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