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协商民主 大力促进科学决策
●兰书华易战
在当前社会民主化进程加快、人民渴望民主的时代背景下,必须准确把握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积极顺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助推各级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协作为民主协商机关,处于“言官”位置,要积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起到拾遗补缺的效果,要建立健全内容具体、形式规范、操作有序、重点明确的政治协商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协商民主,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更为科学、更合民意。
一要强化宣传,提高对协商民主的认识程度。为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民主政治发展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应加强政治协商及协商民主意义、目的宣传,使党政干部、人民群众增加知晓度,增强政协意识和民主意识,积极营造平等、自由、公正和宽松的政协协商民主氛围。要通过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和党校教育等途径,加大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力度,把政协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各地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协政治协商上升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这一高度上来认识。要充分激发参与协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协商各方讲实话、说真话、道心里话,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形成科学的协商结果,为党政决策拾遗补缺,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
二要积极作为,推进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要将政协政治协商作为决策必经程序,纳入其议事规则,既需要中央顶层设计,又需要政协自身努力,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心中有民主意识,实践中有民主行动。在协商过程中需要以协商各方的共同目标为前提,尤其应注重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党委、政府要就某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在决策之前,以制度的形式,主动提交政协组织进行协商;另一方面是政协组织要以主人翁的态度,以发扬民主、弥补不足、增进团结为主题,就协商的内容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综合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确保协商收到实效。
三要强化保障,健全协商民主的体制机制。通过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三化”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使政协协商民主成为各界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和增进共识的重要平台,民主化、科学化决策的重要环节。一是对协商民主的内容进行具体细化,拟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协商民主制度,以文件形式对协商民主作出具体规定;强化沟通协商,健全完善主任联席会议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协商工作。二是党委、政府应自觉及时地制定支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把政协协商民主作为决策过程的基本环节来明确和固化;同时强化落实协商结果和建立协商反馈机制并建立和完善协商民主的检查考核机制,防止制度规定成为摆设。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协商民主程序,包括协商议题的提出、进入协商程序和协商意见建议的反馈程序等,将综合性制度与专门性制度结合起来,将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结合起来,将推动党委、政府制定制度与健全政协内部制度结合起来,形成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长效机制并加以实施。
四要多措并举,提升政协协商民主实效。一是在技术、方法上着力,使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视野更宽广、方式更灵活、内容更丰富、效果更突出,如注重选好议题,避免老调重弹;注重协商前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上阵;注重提高协商效果,避免走过场。二是促使协商各方富有合作、参与、包容的精神,倡导相互理解、求同存异、退让妥协,以承认不同为前提,以取得共赢为目的,在尊重差异上达成共识,减少或避免误会、误解和负面情绪。三是切实增强监督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提高监督能力,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力求监督实效。只有跟踪监督得力,协商成果才会尽快得到转化,协商成果才能实现成效最大化,协商民主才能得到健康推进。
五要固本强基,树立政协自身良好形象。要推进协商民主、促进党政科学决策,必须要提升政协自身素质。一是在履行职能中坚持观全局、议大事、办实事,找准位置,选好角度,发挥优势,确保建言建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献策献到决策中。二是始终遵循紧紧围绕中心、全面服务大局这个原则,坚持与党委、政府同唱一台戏,积极主动参与经济工作,在决策中参谋,在执行中给力,不断增添正能量。三是结合政协职能、条件,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搞视察、抓调研、强协商、提建议,及时转达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尽可能为群众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赢得良好口碑,营造党政及社会各方面盼望政协参与协商的良好氛围。四是不断完善政协内部各项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广大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讲团结、勤奉献、肯担当的良好形象,使政协人在当好智囊团的同时又充分具备干好一线工作的潜能。(作者兰书华系宜春市袁州区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