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新常态

15.07.2016  15:38

  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制约干部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共十章36条,在遵循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江西实际,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的标准,细化了“”的情形,规范了“”的方式,疏通了“”的渠道,在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出“负面清单”,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螺丝又拧紧了一环。这是我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加快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干部用好了,队伍带好了,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局面就会为之一新;干部不合格,却赖在位子上下不来,失去的不仅是工作的主动权,而且影响群众对整个干部队伍的信任。现实中,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甚至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问题。推动干部“”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让一部分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是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为他们干事创业腾出空间、搭建平台。同时,在注重干部“”和“”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个环节工作,真正发挥这一制度的牵引带动作用。只有切实做到优进劣退、能上能下,才能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干部情况研判机制、调整处置机制、教育管理机制、督查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工作的力度。要严明工作纪律,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对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干部、坚决予以免职,绝不能搞好人主义,也不能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更不能借机打击报复。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实施细则》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好、执行好。

  “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让无为者无位、让弄虚者无位、让违纪者无位”。我们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省加快实现“提前翻番、同步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  本报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