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率先推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14.08.2015  13:33

   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

  今年以来,青山湖区以全面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全面清产核资,将村组集体资产进行股份量化,股权固化,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6项权能,使农民在改革中得到实惠。

  据悉,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坚持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充分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村民群众的选择,实行“一村一策”。此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主要选择具备条件的五类村进行试点,即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净资产较多、有长期稳定收益的村;即将撤村建居的村或实行撤并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经营性资产增长较多,干部群众迫切要求改革的村。

  年底之前完成试点村改革任务,2016年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将在全区基本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熊焕明 记者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