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报道: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29.09.2016  03:04

  •   2016年9月28日《江西日报》A2版对我省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报道,全文如下:


      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陈斌华)9月27日,我省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出席。

      省委书记鹿心社对会议提出要求。他强调,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这项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坚持选好选优,真正把热心司法事业、办事公道、为人正派的人员选拔出来。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准确把握人民监督员制度定位;科学设定选任资格,确保人民监督员队伍质量;严格规范选任程序,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公信力;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提高人民监督员管理水平;注重选用衔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

      根据《江西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方案》,人民监督员应是年满23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的中国公民。今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拔150名人民监督员,相关选拔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