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我省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情况

29.09.2016  03:04
  •   9月28日,《法制日报》、《江西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对我省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情况进行报道,现将有关报道刊登如下:

      法制日报——法制网

      江西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每县市区人民监督员不少于3人

      本报南昌9月27日电 记者黄辉 今天上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江西省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各设区市辖区内每个县(市、区)人民监督员名额不少于3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选任150名。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鹿心社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的指示,宣读了《江西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方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沙闻麟出席会议。

      江西规定,人民监督员的名额及分布,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检察院根据辖区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合理制定。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最大程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加选任的积极性。人民监督员人选中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名额的50%。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组织人民监督员公开进行宣誓。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沙闻麟在讲话中提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江西建设的生动实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责任担当的勇气、务实高效的作风,扎实推进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