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提案为民“好声音” 省政协委员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谏言
文/记者何柳斌 张祖珍
1月20日,记者从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组获悉,截至当晚8时,本次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300多件。本次会议要求委员通过网络提交提案,提高了审查效率。会议提案组正抓紧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审查。
今年的提案更加关注环境保护、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等方面内容。委员们的提案多关注民生,贴近百姓,唱响提案为民“好声音”。
现状:事权与财权不对称影响发展
民建江西省委会建议:应加快推进“省直管县”改革
2005年,我省开始对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2009年,全省80个县(市)全部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显著的成绩,有效地提高了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民建江西省委会认为,随着改革的深入,市管县的“省-市-县”三级行政体制架构和省直管县的“省-县(县级市)”两级财政体制架构并存。这种事权和财权的不对称影响到行政管理权的行使。市、县两级财政平级,容易出现利益上的相互争夺,责任上的相互推诿。
民建江西省委会建议,要加快推进全面的“省直管县”改革。因“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领域,稳中求进很重要,建议先选取一些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县市进行一步到位的全面改革试点,将人事权、经济管理权、行政权全方位与地市脱钩,由省直管。
之后,可遵循“小县合并,都市做大”原则,对我省行政区划进行一定的调整,适时推行撤县并县,或将部分区域划入省辖市范围,适当扩大管理幅度。对23个人口30万以下的县和10个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县,可考虑适当合并。对于发展势头较好地级经济强市,可重点加大推进“撤县设区”的力度,适当扩大设区市范围,把部分毗邻市的县改为直辖区,扩大这些中心城市的发展空间。
最后,可以在试点先行、“强县扩权”的基础上,可实行“完全省直管”体制。省辖市由广域型的行政建制转变为城市型的行政建制,其管理范围只是市区和郊区。市与县之间,不再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一种平等、协商与合作的关系。
民建江西省委会表示,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可能会暂时弱化和虚化地级市的功能,但对于释放县域经济活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现状:公家花钱不是很透明监督问责不够
民盟江西省委会建议:应加强公务消费监管
加强公务消费监管,目的是为了在保证公务活动正常支出的同时,坚决反对浪费。我省近些年来对公务消费进行了规范,如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实行定点接待,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民盟江西省委会认为,有的制度和规定还缺乏配套和细化措施,标准模糊;有的落实不到位,监督问责不够。
为此,民盟江西省委会建议从体制、机制以及制度措施方面进行改革,把监管落到实处。民盟江西省委会建议我省尽快制定出台我省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进行全面规范。
此外,要加强预算管理,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将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公务消费总量控制和规范管理。预算编制要尽可能细化、具体,使其不再成为“糊涂账”。严格禁止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摊派、转嫁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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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不少投资者对文化产业望而却步
省政协委员张思永建议:应设立省文化产业引导基金
随着文化产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但因文化产业属于新兴产业且内容丰富,又加上与互联网技术等高新技术融合,使文化产业较传统产业更加复杂,不少投资者对文化产业望而却步。
省政协委员张思永认为,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仅仅靠政府扶持政策是不够的,需要靠政策、项目、资金、专业人才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建议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共同成立江西省文化产业引导基金,该基金是将社会资本导入文化产业较好的方式。
在具体操作上,张思永建议以政府授权的国企为主体,与民营企业共同发起股权基金,以基金运营机构作为投融资平台。政府与基金合伙人投放初始资金,然后面向社会募集。以南昌为例,从南昌市现有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街、艺术区内入驻的文化艺术品经营企业中发掘现有优质项目,按文化产业门类划分,作为基金投放目标。可以设立民营专业艺术馆、专业性品牌画廊、现代美术、传统美术、影视、戏剧、动漫、旅游、科技文化融合等多个方向的基金。
张思永还建议在基金管理团队中,既要有金融方面的人才,又要有文化艺术产业方面的专家。这样做不仅可以使补贴政策的效益放大,还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同时解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快速帮助省内文化企业发展壮大。
现状:同是老人乘公交待遇不同
省政协委员陈根荣建议:农村老人应该也可免费坐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省出台了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这是一项关爱老人的好政策,但实际运作中有些需要改进。
省政协委员陈根荣说,该政策涉及面不广,目前仅限于省内各设区市的老人,广大农村老人及长期在省内居住但户籍不属本省的老人基本被排除在外,造成“同是老人,却两种不同的待遇”。另一方面,现在规定每个老人每年可享受600次免费乘车,不能储存,不能变现。于是,为了不浪费600次的免费乘坐机会,在不太需要乘坐公交车的情况下,许多老人仍乘坐。
陈根荣建议说,随着老龄人口不断增加,必须对目前的老人免费乘车制度进行必要改革。凡在我省居住且70岁以上老人均可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不仅城市户口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农村户口老人也可免费乘坐,是外地户籍但在我省长期居住的(可凭长期居住证明或居委会证明)老人同样也可以免费乘坐,实现“同是老人,同一待遇”。
另外要改变免费制度的操作设计。可将每年的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车费折算成现金,全额为540元(600×0.9元)发放给老年人,由老年人在540元的额度内自由充值,多用就多充,少用就少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