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办理工作的通知 赣水办字〔2014〕11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截至目前,我厅共收到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1件、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18件。另外,省政府办公厅也对《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2月17日,厅里召开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意识,明确责任
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理人员专门办理的三级承办责任制,严格办理制度和办理程序,对每件建议的办理都要做到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办理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指定其他人继续办理,并将办理人报厅办公室。
二、改进工作方法,拓宽办理渠道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提案,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加强办理互动,共谋解决之策,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关心的问题。要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办理、登门走访等多种有效方式,力求取得满意的效果。要突出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列入今后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和原因。
三、明确办理时限,规范答复程序
各承办单位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人大建议务必在5月10日以前办理完毕,其中协办意见应于4上旬底前反馈主办单位。政协提案务必在6月30日前办结,其中会办意见于5月上旬前反馈给主办单位。《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督察室的时间要求提供。在答复代表委员时,要准确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针对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条答复,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可操作性强。“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气谦和诚恳。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办理进度
为了确保办理工作的进度,厅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通报制度,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办理进度。对办理进度迟缓、办理质量不高的,责成承办单位加以改进,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厅领导。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魏超 电话:88825748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