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提支持驻赣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

26.02.2014  10:40

     江西“金融30条”公布 新三板企业比照沪深上市补贴

    ●首提支持鼓励驻赣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

    ●今年力推景德镇商业银行转省级商业银行

    2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联合省政府金融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N”文件之一,历时半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金融30条”)于2月24日正式印发。在当日的发布会上,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福林说,此次出台的“金融30条”共5个部分,对下一步江西省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性要求。

     亮点1 引机构导向更为明确

    继续强调积极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来江西省设立分支机构,首次提出支持和鼓励驻赣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到市、县设立分支机构;在引进金融机构的范围上,除了传统金融机构外,同时重视新型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的引进。

     亮点2 引资金目标更为清晰

    在强调充分发挥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对于扩大资本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等直接融资以及引进保险资金等方面加大工作和政策扶持力度。

     亮点3 引人才力度明显增强

    首次提出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金融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

     亮点4 优环境措施更加具体

    从优化信用环境、法治环境、配套环境和强化地方金融管理等角度提出了构建江西省良好金融发展环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发布

    ●江西省“金融30条”对外公布

    重点

    ●力推景德镇商业银行转“省级

    2013年末,江西新增贷款1981.9亿元,同比增长17.81%,增速居全国第七位,中部6省第一位。尽管如此,江西信贷规模仍显不足。2013年江西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1.31万亿元,仅占全国的1.71%。就此,刘福林透露,江西提出今年新增贷款目标为2200亿元。

    刘福林说,今年江西省将围绕完成600亿元的目标任务,从多方面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力争更多企业向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申报上市,向“新三板”申请挂牌。同时,推进“险资入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这一工作的指导,构建全省统一的“险资入赣”项目库,定期举办政、保、企融资对接活动。

    在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方面,刘福林说,“金融30条”对做大做强江西金融“地方军”的内容和措施不少,今年将有不少突破。比如,成立一家省级商业银行是江西省人民的夙愿,目前银监会已批准景德镇市商业银行的股权转让,下一步将推动景德镇城商行更名、引进战略投资者组建省级法人银行。恒邦财险公司去年底获批筹建,年内要确保开业。省股权交易所将积极引进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的资本、人才管理模式,力争年内早日启动“四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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