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稽察组对我省2016年度中央安排投资的主要支流五河治理项目开展专项稽察
部稽察组听取省厅汇报
2017年4月5日至22日,由水利部稽察办特派员李粤安、马庆国等一行8人组成的稽察组,对我省2016年度中央安排投资的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总体核查,并对萍乡市城市防洪工程(主城区段)、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南联圩除险加固工程(62+600~78+095)和新干县三湖联圩赣江段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现场稽察。稽察组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资料,对项目勘测设计、建设管理、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管理与使用、工程质量和安全、建后管护等6个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稽察,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等参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指出了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与建议。
4月6日,部稽察组在省水利厅听取了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总体实施情况汇报。4月21日,部稽察组在南昌市向省水利厅通报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主要支流治理项目)专项稽察报告(交换意见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并征求了省水利厅的意见。廖瑞钊副厅长到会并讲话,厅规计处、建管处,省五河治理项目部,萍乡市、新余市、吉安市、新干县水利(水务)局,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五河治理萍乡城防工程(主城区段)项目部、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新余市渝水区项目部、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新干县三湖联圩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廖瑞钊副厅长对部稽察特派员和专家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指出稽察组提出的问题符合我省实际,切中了要害,体现了专家的高度责任心和专业水平。他要求五河治理各项目部应履行好项目法人职责,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不能屡查屡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稽察整改工作,对各参建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工程质量等问题要零容忍,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厅建管(安监)处、省五河项目部、萍乡市、渝水区、新干县党政领导和水利(水务)局负责人先后陪同稽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