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365天攻坚:深改小组七次会议传递的信号
自2013年12月30日成立至今的一年间,做为中国新一轮改革的神经中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七次会议,全面布局、多点疾进、落子改革——从财税体制、央企薪酬改革,到农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深改小组“啃”的全是经济社会领域中多年未解的硬骨头。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李童)自2013年12月30日成立至今的一年间,做为中国新一轮改革的神经中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七次会议,全面布局、多点疾进、落子改革——从财税体制、央企薪酬改革,到农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深改小组“啃”的全是经济社会领域中多年未解的硬骨头。
这一系列的改革部署,既着眼于破解当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又着眼于长远制度的安排,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激活市场活力;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进既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为全面深化改革开好局、起好步打牢了基础。
从2014年1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起,过去的一年间,深改小组七次会议释放了哪些重要的经济信号?
■第七次会议——
时间:12月2日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主要内容: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这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把握试点条件。
专家解读:
据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权威人士透露,此次土改以“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民利益”为基本目标,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促进经营权流转为基本思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地入市”将成为此次改革重点。
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主要涉及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低效用地开发、产业用地结构调整等。在产业用地中,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设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将获政策支持。
在农地入市方面,涉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入市两方面内容。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确权工作接近完成,因此未来政策突破的重点将体现在征地制度改革上。据悉,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征地程序或将缩减。
券商分析师表示,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举措实施后,现有农地资源类企业面临土地资源升值的利好,同时也可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可继续关注拥有土地资源类公司。
历史上的土改:
1978年开始的第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强化了农民权利,解决了生产积极性的问题。而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将在“放活土地经营权”上做文章,其创新意义和深远影响,可与前一轮改革比肩。
■第六次会议——
时间:10月27日
关键词:自贸区经验推广
主要内容: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
习近平强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共同努力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要求,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是我们在这块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要把这些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对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自贸区加速扩容:
12月12日,国务院新批准了天津、福建、广东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业内专家看来,我国沿海从北至南已有四大自贸区分布,上海自贸区主打全球,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主打区域,与上海形成配合。
随着津闽粤自贸区的获批,更多地方看到“落子”的可能性,这其中,关于“内陆自贸区”的呼声渐高。专家普遍认为,中西部地区尤其是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战略最匹配的区域和节点城市最有可能获批。
这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新疆、西安,长江经济带上游的重庆、成都,中游的武汉,西南毗邻东盟的广西,而这些地区早已开始了布局和谋划。
专家解读: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由贸易园区要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教授表示,所谓以上海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色,意味着这三地自贸区方案中70%至80%的内容将与上海自贸区一致,其他20%至30%的内容将体现当地特色。其中,这20%至30%体现地方特色的内容,令市场充满想象空间,自贸区将开启竞争模式下的新格局。
一位券商人士表示,由于广东面向港澳,预计在土地金融创新、海关通关、金融改革等方面将有超预期表现;福建自贸区最大的特点就是对台,将在加强两岸经贸关系方面有超预期政策;天津承接京津冀战略,天津自贸区的亮点之一是发展离岸金融和融资租赁,尤其会突出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此次三地自贸区并没有“试验”二字,而是以自由贸易园区冠名。对此,孙元欣表示,上述三家自贸区主要是经济功能,制度创新试验的任务还是由上海完成。
第五次会议——
时间:9月29日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
主要内容:
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坚持规模适度,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习近平强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吞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
专家解读:
2014年11月20日,中办、国办正式对外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
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23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指出,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中国人多地少,户均耕地规模小,劳动生产率水平较低,随着农民非农就业收入不断提高,从事农业的意愿会不断下降。”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周应恒表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在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护农民的承包权,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户自主决定。同时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意义重大,但必须以土地用途管制为前提条件。在流转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只有这样,土地流转才能健康发展。”郑风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