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江西妇女儿童发展地区差异研究
妇女是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伟大力量,儿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妇女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实现男女平等,关爱儿童成长,对于实现和谐发展、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省妇女儿童发展欣欣向荣,但发展区域差异明显,成为制约社会和谐发展和公平正义的一个主要障碍。
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异,是发展的潜力和富民的动力。研究如何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均衡发展,对于全省各地妇女儿童能否平等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经济发展与妇女儿童发展和谐共进,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实现和谐发展的坚实保障。广大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少年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妇女儿童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二,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其发展状况是衡量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我省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只有不断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才能促进我省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2、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明确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的改革方针。妇女儿童作为社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等享受公共资源和改革发展成果,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非常重要方面。
3、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力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广大妇女贡献智慧和力量,做好党的妇女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实现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宏伟蓝图,符合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需要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团结凝聚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只有动员妇女这支伟大力量共同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才能变成现实。
二、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为引领,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为指导,积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1、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安全分娩得到保障。2014年,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在上年的高水平上再提高0.1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9.9/10万,首次降至个位数。
儿童死亡低位控制。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8.2‰和12.8‰,分别比上年下降1.2个千分点和1.9个千分点。
“两癌”筛查成效显著。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截止2014年,“两癌”筛查已经分别覆盖全省72个和23个县(市、区)。
2、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高质量普及。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9.8%和98.6%,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7%,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
女性教育参与程度向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中女生比例分别达到45.2%、45.1%和42.7%,女生小学和初中入学率与男生基本持平。
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不断上升。高等教育在校女生达到56.9万人,同比增加5.1万人;女生占全部高等教育在校生的49.8%,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
3、妇女参政能力日益提高。
更多优秀妇女走上正职领导岗位。2014年,我省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分别达到4人、46人和252人,分别同比增加3人、3人和37人;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分别达到10%、11.8%和10.1%,分别提高7.5、0.7和1.4个百分点。
女干部选拔任用不断加强。截止2014年底,我省共有女干部46201人,同比新增1271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0.5%。2014年共提拔使用18名副厅级以上女干部,占提拔人数的8.2%。
4、就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女性就业取得积极进展。2014年,我省培训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3.4万人,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5.6万人。全省发放针对妇女的小额担保贷款33.4亿元,占全部小额贷款发放的29.2%,贷款额同比增长12.9%,扶持妇女创业3.83万人次。
妇女基本社会保障稳步推进。目前,“新农合”已覆盖96个县(市、区),参合率达到98.7%。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女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9.3万人、160.2万人和110.8万人,同比分别增长2.5%、17.4%和8.8%,分别占全部参保人数的32.9%、34.7%和46.0%。
三、当前各地妇女儿童发展差距
各设区市间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差距主要体现在妇幼保健、妇儿教育、女性参与决策管理、女性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四个方面。
1、妇幼保健
随着母婴安康工程的不断推进,全省妇幼卫生保健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各地死亡控制情况差异较大,其差距与当地医疗资源配置水平密切相关。
妇幼保健能力。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妇幼保健能力的最核心的三项指标。妇幼保健能力的差异首先体现在地区之间。2014年,孕产妇死亡率最低的新余和鹰潭已实现了“零”死亡,但最高的吉安仍高达13.2/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最高和最低的地区也相差两倍左右。(见图1)
图1:三项死亡率(2014年)
注:颜色由深至浅表示死亡率由高至低。
数据来源:各设区市卫生局
其次体现在城乡之间。2014年,全省婴儿死亡率农村(9.0‰)是城市(3.8‰)的2.3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农村(14.2‰)是城市(5.3‰)的2.7倍。
医疗资源配置。从全省各设区市来看,各项死亡率偏高的设区市,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基本处于全省中下游水平。2014年,妇幼保健人员数,最高的萍乡(0.67人/每千人口)与较低的抚州(0.11人/每千人口)、南昌(0.10人/每千人口)相差有6倍之多。(见图2)
图2: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2014年)
单位:每千人口
数据来源:省卫计委
注:南昌妇幼保健人员不包括省妇幼保健院,因而数据偏低,与全省其他设区市无可比性。
2、妇女儿童教育
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妇女儿童教育事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师资配置、女性受教育程度和儿童教育参与度三个方面。
师资配置。师生比(教师=1,后同)是衡量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指标。2014年,幼儿教育阶段师生比最低的南昌(9.7:1)与最高的上饶(17.1:1)相差近一倍。小学和中学师生比地区间差距也比较大,最低与最高的设区市相差近5个点。(见表1)
表1:各设区市各级教育阶段师生比(2014年)
(教师=1)单位:人
地 区 | 幼儿园 | 小学 | 初高中 |
全 省 | 14.3 | 21.0 | 12.8 |
南 昌 市 | 9.7 | 22.5 | 12.1 |
景德镇市 | 11.1 | 21.8 | 10.9 |
萍 乡 市 | 14.9 | 19.9 | 10.5 |
九 江 市 | 12.1 | 20.0 | 12.7 |
新 余 市 | 10.2 | 21.5 | 12.7 |
鹰 潭 市 | 10.8 | 21.8 | 9.6 |
赣 州 市 | 15.7 | 21.8 | 15.0 |
吉 安 市 | 16.9 | 22.6 | 12.1 |
宜 春 市 | 16.9 | 20.2 | 14.3 |
抚 州 市 | 14.4 | 17.9 | 14.1 |
上 饶 市 | 17.1 | 20.9 | 11.4 |
数据来源:省教育厅
女性受教育程度。平均受教育年限是衡量一个区域全民教育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2014年,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最高的萍乡(9.7人年)相当于高中一年级水平;最低的上饶(8.3人年)仅相当于义务教育未完成水平,相差1.32人年。(见图3)
图3:各设区市女性受教育年限(2014年)
单位:人年
数据来源:各设区市统计局
儿童教育参与度。义务教育之外的基础教育参与度差距较大,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区域间发展良莠不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最高的鹰潭(98.8%)和最低的抚州(69.0%)相差29.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在抚州,每10个孩子中就有3个未能接受学前教育,输在了教育公平的起跑线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最高的新余(116.0%)与最低的宜春(84.1%)相差31.9个百分点。(见图4)
图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14年)
单位:%
数据来源:各设区市教育局
3、女性参与决策管理
女性参与社会管理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女性参政和女性参与民主管理两个方面(见表2)。
女性参政。女性在各级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方面。2014年,景德镇、新余、鹰潭和上饶在本市全部县(区)的政府领导班子中都配有女干部,配备率达100%;而抚州11个县(区)中仅5个配有女干部,配备率仅45.5%。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中,新余达50%,而鹰潭和抚州为0%。
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最高的鹰潭(87.0%)与最低的上饶(53.8%)相差33.2个百分点。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最高的上饶(28.1%)与最低的南昌和鹰潭(20.7%),相差7.4个百分点。
表2:女性参与决策管理情况(2014年)
单位:%
地区 | 女性参政情况 | 女性进“两委”情况 | ||
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 | 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 |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
全 省 | 82.0 | 14.3 | 24.3 | 66.5 |
南 昌 市 | 88.9 | 22.2 | 20.7 | 82.7 |
景德镇市 | 100.0 | 50.0 | 25.9 | 72.4 |
萍 乡 市 | 80.0 | 20.0 | 21.2 | 87.4 |
九 江 市 | 76.9 | 23.1 | 23.7 | 60.1 |
新 余 市 | 100.0 | 50.0 | 27.5 | 63.5 |
鹰 潭 市 | 100.0 | 0.0 | 20.7 | 87.0 |
赣 州 市 | 83.3 | 11.1 | 22.8 | 59.3 |
吉 安 市 | 92.3 | 7.7 | 26.1 | 53.4 |
宜 春 市 | 70.0 | 11.1 | 25.3 | 60.9 |
抚 州 市 | 45.5 | 0.0 | 23.2 | 58.1 |
上 饶 市 | 100.0 | 16.7 | 28.1 | 53.8 |
数据来源:各设区市中共市委组织部、民政局
4、女性就业与社会保障
女性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差距体现在两个方面:女性就业情况和女性社会保障情况。
女性就业。2014年,女性占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重,最高的上饶(49.14%)与最低的鹰潭(42.21%)相差6.93个百分点。女性就业平等状况也能从失业状况得到反映。当前女性失业情况甚于男性,女性多以下岗、失业或提前退休等形式退出就业市场。各地女性占全部登记失业人员的比重差异也非常大。(见表3)
表3:女性就业和失业情况(2014年)
单位:%
地 区 | 女性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 | 女性占全部登记失业人员的比重 |
全 省 | 45.2 | 41.8 |
南 昌 市 | 42.3 | 17.0 |
景德镇市 | 44.3 | 66.3 |
萍 乡 市 | 47.0 | 44.1 |
九 江 市 | 46.7 | 43.0 |
新 余 市 | 46.3 | 11.9 |
鹰 潭 市 | 42.2 | 42.9 |
赣 州 市 | 49.5 | 38.0 |
吉 安 市 | 45.2 | 41.4 |
宜 春 市 | 48.4 | 24.4 |
抚 州 市 | 43.6 | 36.2 |
上 饶 市 | 49.1 | 53.3 |
数据来源:各设区市统计局、人保局
女性社会保障。生育保险是女性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女性就业、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有着积极作用。在当地出台多种政策、条例的推动下,2014年,抚州、南昌、新余等地生育保险覆盖率超过80%,而景德镇、鹰潭等地仍不足60%。(见图5)
图5:生育保险覆盖率(2014年)
单位:%
数据来源:各设区市人保局
四、各地差距产生的原因
妇女儿童发展其本身就是一个非平衡协调发展的过程。全省各地由于资源禀赋、经济基础、财政投入、区域方位等各方面条件不一,妇女儿童发展差距客观并长期存在。
区位条件:赣北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交通和地理环境较优越,人口和资源聚集,有利于社会事业的发展;而赣南多低山丘陵,交通不畅,资源相对匮乏,发展难度较大。
经济基础: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基本与当地经济水平正相关。赣北经济基础较好,近年来更是凭借“昌九一体化”、“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政策、投资方面倾斜的优势,经济水平快速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赣南长期以来经济发展略弱与省内其他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进展也相对缓慢。2014年,赣州的人均GDP仅为南昌的三成。
财政投入:各地由于财政实力的差异,在社会发展、民生工程等方面的投入不一。个别经济较弱的地区优先将有限的财政投入经济建设,在教育、卫生、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妇女儿童发展发展相对滞后。(见表4)
表4:人均教育、卫生、就业与社会保障财政支出(2014年)
单位:元
地 区 | 人均医疗卫生财政支出 | 人均教育财政支出 | 人均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支出 |
南 昌 市 | 879 | 1553 | 885 |
景德镇市 | 553 | 1079 | 1281 |
萍 乡 市 | 650 | 1243 | 1224 |
九 江 市 | 768 | 1489 | 927 |
新 余 市 | 787 | 1647 | 983 |
鹰 潭 市 | 1068 | 1387 | 1151 |
赣 州 市 | 672 | 1279 | 940 |
吉 安 市 | 546 | 1271 | 700 |
宜 春 市 | 667 | 1262 | 966 |
抚 州 市 | 676 | 1290 | 789 |
上 饶 市 | 704 | 1302 | 661 |
数据来源:2015年各设区市统计年鉴
地区大小:相对较小的设区市,更易于有针对问题有的放矢采取措施,措施取得的成效也相对较快、较为显著。而大地区,即便施以大量投入,人均受益也相对有限,政策效应的释放也由于地区较大而相对缓慢,因此在同等的投入下,成效不如小的地区明显。以“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配备率”为例,萍乡(辖5个县区)的各县(区)级政府中,每多一个县(区)配有女干部,配备率就上升20%;而赣州(辖18个县市区),每多配备一个女干部,配备率仅上升5.6%。
五、改善区域差异的几点建议
从差异发展到协调均衡发展,是一条漫长、曲折而又艰难的道路,但也是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我们要深刻认识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区域差距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入分析在缩小区域差距中的种种困难和问题,因地制宜地实施改变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战略措施,紧紧依靠发展来解决区域差距中的具体问题和矛盾,保障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妇女儿童普遍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1、 坚持政府主导,营造良好氛围。
全省各级政府要将妇女儿童发展放在“十三五”规划制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去考量、去谋划。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将妇女儿童发展经费纳入民生工程和财政预算,确保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抓住2015年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20周年的有利契机,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拓展舆论宣传征地,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同时,善用互联网+,通过媒体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争取多方支持配合。创新观念方法,积极动员和引导各类公益慈善组织、服务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局面。
2、 突出问题导向,实现定向突破。
根据区域差距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定向突破,力促问题解决。对相对落后的地区和领域有针对性地加以经济、人才和政策等必要的倾斜。例如:针对赣南和农村地区妇幼保健能力较弱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投入,重点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降消”和“两癌”筛查项目,增加项目投入,扩大项目成果。又如:针对抚州、宜春女性参政比例较低的现状,抓住换届契机,加大对女干部的选拔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提高女干部配备率,等等。
3、 依托两个纲要,发挥以评促建。
全省和各设区市都相继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提出了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措施。各地发展应善于这一有利抓手,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地总结和分析成绩和问题,更加合理地配置政策资源等,实现均衡发展。两纲实施以来,政府定期对各地两纲实施进程进行评估。当前,两纲实施近半,中期评估在即。应以此为契机,督促各地纵横双向查找差距,务实举措,狠抓落实,力促解决。继续开展各设区市两纲实施进程综合评价机制,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你追我赶、力求争先的氛围。
4、 发扬示范带动,实现协同推进。
充分发挥两纲示范县先行先试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2个国家级两纲示范点和20个省级两纲示范县的投入,加强对示范市县(区)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指导,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项目带动等措施,支持示范市县(区)在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创新实践、探索经验。以点带面,开拓好的方法和经验延伸至全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让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争强工作实效,推动各地协同发展。
课题主持人:彭勇平
课题组成员:刘晓红 万 玲 曹淳隽
执笔:曹淳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