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改革旗帜在税务系统高高飘扬 使整改要求在税务机关件件落地
1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强调,全国税务系统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化税制改革的部署变为生动实践,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保证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让改革旗帜在税务系统高高飘扬,使整改要求在税务机关件件落地。
王军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他指出,刚刚结束的上述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走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王军指出,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制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内容多,分量重,可谓浓墨重彩。具体可以概括为“一个鲜明特点、五个重要方面”。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部署税制改革。决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一论断充分体现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五个重要方面,一是保持“两个稳定”,即稳定税负,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这是税制改革的基调。二是落实税收法定,这是税制改革的原则。要完善立法,规范优惠,正税清费。三是优化税制结构,这是税制改革的要点。要加大间接税改革力度,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四是支持全面改革,这是税制改革的责任。税收制度是支持各领域改革的重要工具。五是完善征管体制,这是税制改革的保障。决定提出要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主要任务是完善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办法,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同时,必须积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打造税收征管模式升级版。《决定》还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这为从根本上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利契机和可靠保障。
王军强调,全国税务系统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中央要求上来。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领会实质,深化认识。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重要指示,在全、透、实上下工夫,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全面系统学。既要认真学习与税收有关的内容,又要从提升站位、服务大局的高度,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习全会公报、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所作的说明和系列重要讲话,加深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方针原则的认识,加深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创新举措和根本保证的认识,搞清楚全面深化改革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切实增强深化税制改革和服务全面改革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深入透彻学。充分运用多种学习方式,努力做到多层次,广覆盖。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党组要反复学,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务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确保每一位税务干部充分领会全会精神。要通过自学、邀请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学习效果。要联系实际学。紧密联系税收工作特别是税制改革的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刻理解全会对今后一个时期税制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做好税制改革准备结合起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总局要加强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协同,精心设计税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分项、分步实施方案,并广泛听取意见,开展必要的实证分析和评估论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协调,切实增强科学性、现代性、操作性和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省以下税务机关要为税制改革方案的设计积极建言献策,并充分做好实施税制改革的准备,认真落实税制改革的各项部署。
三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抓好年终岁尾的工作结合起来,完美收官,打好基础。各级税务机关要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税收任务,为明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认真检查今年税制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努力使各项改革逐一落地,逐见成效。特别是要开展营改增扩大试点效应分析和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和反馈。要对照年初部署,梳理检查各项工作情况,确保完成。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用好的作风保证全会精神在税务系统的落实。坚持依法征税,不断提高收入增长质量,避免出现年底突击收税等问题。继续落实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各项措施,保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组织开展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确保首战必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要敲响警钟,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筹划好年度税务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并按照全会精神,科学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工作思路,部署好明年的税收工作任务。
王军要求全国税务系统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他首先充分肯定了第二环节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9月12日税务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交流推进视频会议以来,在中央第29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活动扎实推进,逐步深入,在第一环节的基础上保持了好态势、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作为活动重中之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普遍反映开得好,质量高,达到了找准问题、触动灵魂、增进团结和鼓足干劲四个目的。这主要得益于落实中央要求有力、领导班子示范有力、党员干部参与有力和及时指导督导有力四个有力。同时,针对第二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了前段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步步为营,稳扎稳打,逐步深入。
王军强调要切实做好第三环节工作。他指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这是检验活动成效的关键步骤,是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总局党组和活动领导小组提出,这一环节的总体要求是:做到“三个坚持”、抓好“三个一批”、实现“三个提升”。即:坚持既普遍整改又专项整治,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从工作层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既立行立改又建章立制,完善一批关键制度,从制度层面提升整治“四风”的保障程度;坚持既弘扬先进又正风肃纪,抓出一批正反典型,从精神层面提升税务文化建设水平。
一要完善整改方案。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活动领导小组及督导组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总局、司局、省局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做到目标更明确,工作更具体,责任更明晰。
二要实施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打好以“三清三察三审”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攻坚战。“三清”即清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清理基本建设;“三察”即察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察访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作风粗暴,察访“吃拿卡要报”;“三审”即审计“三公”经费,审计会议费,审计专项资金。
三要强化建章立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顶层设计与完善配套、健全制度与深化改革、制度制定与强化执行相结合,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从抓好制度梳理、抓好制度完善和抓好制度落实三个层面推进建章立制。总局已制定出制度建设计划,完善克服“四风”的制度体系。今年年底前将完善一批与克服“四风”联系最直接、群众反映最强烈、又有一定基础的制度。
四要狠抓正反典型。把抓典型、树正气和刹歪风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重要手段,以此引导人,激励人,警醒人,塑造人。总局将组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团,赴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巡回演讲,推动向先优典型的学习。与此同时,深入开展案例教育,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王军要求确保第三环节工作善做善成。他指出,要牢固树立关键在落实的思想,用过硬的措施、管用的办法,拧紧“螺丝扣”,加大推动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要克服“松”的情绪“拖”的思想,决不能虎头蛇尾,失信于民。要牢固树立“开端”意识,永远保持“在路上”的状态。要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对明确了的工作要盯住不放,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
二要注重统筹。要上下联动。必须要用以上带下、上下联动的工作方法,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要前后接续。要在继续抓好第一批活动整改落实的同时,及早谋划第二批活动,前后接续抓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要左右借鉴。注意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三要强化督导。总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拉出问题、制度和工作等清单,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协同性。总局各督导组要继续保持督导工作的力度,当好督察员、指导员、联络员和质检员,有力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各省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积极谋划第二批活动方案,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四要抓好落实。要践行“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要强化“督办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办公厅(室)及时下达整改任务督办单,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要推进“公示制”。敞开大门搞整改,及时公开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和责任,坚持整改一批公示一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销号制”。加强问题台账管理,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要实行“通报制”。认真总结、宣传和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和正反典型,推介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会上,黑龙江省国税局、海南省地税局、江西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和总局财务司、监察局、教育实践活动第4督导组、第5督导组先后发言。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解学智主持会议。总局在家的各位局领导、总局机关党员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总局督导组成员,各省、市、县国税局、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处室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