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站到改革第一线 带头当好“施工队长”
江西河南湖南三省省委书记对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动员部署
自觉站到改革第一线 带头当好“施工队长”
连日来,各地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全力以赴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江西、河南、湖南三省省委书记出席本省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省市县三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书记都要当好‘施工队长’,自觉站到改革第一线,坚决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坚定、审慎稳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11月14日,在江西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鹿心社强调。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现实需要。”鹿心社说,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省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鹿心社要求,全省各级要按照中央实施方案要求,科学设置机构,把机构设置与深化纪检机关“三转”结合起来。要深入开展调研,把准备工作做在前头,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好转隶人员的政治关、廉洁关。要增强转隶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过渡期工作衔接,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以试点工作成效促进工作融合。要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聚焦重点环节,探索建立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制度,使改革试点成为破解工作难题、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要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开门反腐,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过硬作风赢得党委信任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各级党委要担负主体责任,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常委会议事日程,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市县党委书记要站到改革第一线,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认真细致地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着力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既要各负其责,也要密切配合,相互多商量、多沟通,合力推进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
11月14日,河南召开全省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谢伏瞻要求:“改革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绘就,现在的重点不是‘为什么做’而是‘怎么做’。这次动员部署会已经开到了县一级,会后主要任务就是抓落实,没有特殊情况不必再层层开动员部署会。”
谢伏瞻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确保这项重大改革任务在河南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要把准政治方向,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不移按照中央精神办事,一以贯之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把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体现在改革试点的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抓住重点关键,扭住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对接融合等关键环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厘清部门职责,集中力量搞好转隶,做好相关工作衔接。要注重方式方法,制定好“施工图”,分层组织推进,做好思想工作,坚持规范有序。要强化纪律规矩,涉改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涉改人员要讲服从、讲风格,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通过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据了解,河南省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从九个方面明确了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规定了完成试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时限要求。其中,市级在今年11月底前、县级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制定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明年2月10日前,省、市、县三级产生本级监察委员会,完成检察院涉改部门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做好转隶后纪委监委人员调整配置工作。明年2月底前,完成案件和问题线索交接处置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1月14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杜家毫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该省改革试点有关工作。
杜家毫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逐条对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要求,全面把握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确保如期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集中力量抓好转隶,严把转隶人员的政治关、廉洁关,做好过渡期工作衔接。要突出问题导向,使改革试点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积累经验、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把党中央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杜家毫表示,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首责、主责,省委对全省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当好“施工队长”;试点地区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担负起组织实施的责任,做好机构、人员和职能划转工作。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纪委要牵头抓总,抓好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深入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保障改革试点依法推进,依法依程序产生各级监察委员会,选举和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司法执法机关积极配合改革试点;检察机关要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线索移交等工作,深入开展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组织、编制部门要冻结涉改部门人员调整和编制职数,协助做好机构撤并、职能调整、编制划转、人员安排等工作。(中国纪检监察报 戴南 参与采写:李玉长 陈瑶 李伟 陈曦 邹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