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办公厅召开委员履职情况登记反馈办法学习培训会

01.12.2015  12:00

  11月27日,为进一步明确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的工作职责,省政协办公厅在南昌召开《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履职情况登记反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学习培训会,讨论落实《办法》的任务分工。

  经省政协十一届第三十二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办法》于11月16日印发。《办法》将在明年正式施行,重点就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会议发言、参加界别活动以及与委员履职相关的社会活动等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委员档案,作为省政协换届时委员继续提名或开展履职表彰活动的重要参考。对于履职活动少的委员,省政协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对其进行口头反映。在培训会上,大家认为《办法》分工明确,并实行量化考核,操作性、针对性都很强。

  省政协副秘书长徐良平说,实施委员履职情况登记,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鼓励委员履职尽责。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委员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力求做到全面、详细、准确。他指出,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实行考核,是政协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标志。政协委员平时散开了是“满天星”,但聚拢了便是“一团火”,相信《办法》的施行能充分调动起委员的履职积极性,让每一名政协委员都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服务社会。省政协各专委会、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各设区市政协及省政协办公厅有关处室的同志参加培训。 (王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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