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第十六次主席会议召开
11月9日,省政协十二届第十六次主席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姚增科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谢茹、汤建人、刘晓庄、陈俊卿、张勇、肖毅、刘卫平、雷元江,秘书长汪爽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意见》是党中央批准印发的首份全面系统阐述政协系统党建工作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事业的高度重视,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学深悟透,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凝聚更多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的智慧力量。
会议强调,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加强政协党建工作关键在抓落实,要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党员干部身上,落实到促进政协履职提质增效上。要全面系统地学,融会贯通地学,紧跟形势任务变化与时俱进地学,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使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的过程,成为宣传引导、解疑释惑的过程,成为密切联系、凝心聚力的过程。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学鉴外情,善用外脑,突出可行性、操作性、实效性,完善各项细则,整“紧要的”,出“金点子”,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为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供江西经验、贡献江西智慧。
会议审议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工作的意见》《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关于加强界别工作的实施意见》。分享了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四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传达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改革开放和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精神以及全国政协第七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
省政协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分党组书记、专职副主任、副巡视员,办公厅副主任,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部分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