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首例跨流域政府企业多主体参与的水权交易试点

29.12.2015  16:27


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协议签订仪式


山口岩水库


聂晓葵副市长讲话


朱来友副厅长讲话


      12月29日上午,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协议签订仪式在萍乡市举行。省水利厅副厅长、鄱建办主任朱来友,萍乡市政府副市长聂晓葵出席仪式并讲话。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萍乡市水务局,山口岩水库管理局,芦溪县政府、水务局,安源区政府、水务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及萍乡水务有限公司等代表参加了仪式。

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试点是我省首例政府、企业多主体参与的跨流域水权交易,是省水利厅和萍乡市积极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深化水利改革和农业农村工作改革的有益实践。

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以加强山口岩水库水资源保护、保障供水安全为主要目的,交易水量6205万立方米/年,水质指标为Ⅲ类水质标准,交易年限二十五年,出让方为芦溪县政府,受让方为安源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萍乡水务有限公司。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公众收益,对于推动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将为我省乃至全国水权改革提供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

聂晓葵副市长强调,萍乡是全国110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工程型和水质型缺水并存,山口岩水利枢纽工程为萍乡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供水保障。在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开展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试点,是明晰水资源使用权权责关系、探索市场化配置水资源、积极稳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对于优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升全市水资源开发产出水平,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朱来友副厅长要求,有关各方要继续做好后续各项工作。一是协议各方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水权交易条款,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和职责;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山口岩水库的水资源保护,确保“一库清水”,切实保障供水水源安全;三是山口岩水库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水库优化调度,确保生活用水,保障下泄流量;四是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积极开展宣传推广,进一步深化研究,继续稳步推进我省水权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