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政府印发《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告》

16.05.2016  19:40

日前,安远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告》。

该通告依法详细划定了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以及在公路建筑区内除公路防护、养护外的需要,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建设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抢建、抢种,否则依法予以处理。(钟远华 郭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