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选择25个项目进行试点

22.07.2014  23:55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7月22日南昌讯(记者 申莹莹)7月22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力量承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体系,促进政府从传统的公共服务生产者向组织监管者转变。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发布的试点目录,2014年江西省将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14类公共和公益事项中选择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城市保洁绿化、道路养护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服务等25个项目进行试点。

   主体: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均可参与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据介绍,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只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均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范围:应买尽买、能买尽买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省财政厅将根据工作进展逐步完善,制定具体实施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性质、内容和具体实施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其他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外,坚持应买尽买、能买尽买。

  据了解,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残疾人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服务三农;社会管理服务事项的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工服务与志愿者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公益服务、青少年事务、未成年保护、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安置帮教、公共公益宣传,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的处理行业投诉;技术服务事项的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的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审计服务、后勤保障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程序:按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公开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购买主体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购买服务的项目、预算资金、主要内容以及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和项目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对批准的购买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购买。

  在购买方式上,江西省将根据购买内容的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实施,对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条件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具有特殊性、不符合竞争性条件的,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和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竞争: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平等参与、机会均等

  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透露,江西省将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力量。放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限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支持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领域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通过政府采购让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实现机会均等。

  此外,江西省还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公开、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