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庆锋:政府监管“让位”或能让社会监管“到位”

13.06.2014  12:28

  “垃圾分类万人行”昨天迎来了重头戏: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亲自当导游,带领广州各媒体主要负责人参观番禺火烧岗填埋场和李坑焚烧厂二期。陈建华透露,“定时定点+误时投放”的垃圾投放模式将在7月10日之后全市铺开。他还首次提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媒体力量监督焚烧厂运作。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则介绍,政府拟把7月10日后的每个周六定为李坑焚烧厂开放日,每次能迎接200位普通市民参观。(6月12日中国广播网)

  涉及到环境等民生问题的监督,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还是广大民众的权利。广州市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出让”监督职能,不仅减轻了政府监督的负担,而且响应了加强社会监督的呼声,更加科学、合理地规范了城市垃圾处理问题。从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这些做法确实值得赞赏。

  事实上,政府监管不仅仅是权力,而且是一种责任“负担”,这是很多人都容易忽视的问题。从政府管理成本的角度,职能监督需要花费政府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并要承担响应的社会问责压力和责任。所以说,享受监督管理权力的政府部门并不如想象得那么“轻松”,权利是和责任是对等的。所以所,政府所做出的“让步”,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监督需求,还是为政府自身“减负”。

  政府给社会“让位”监督权,其目的还在于让社会监督更“到位”。我们需要政府管理,但却不主张政府管得越多越好、越全越好或者越深越好,科学的管理应该是张弛有度,有所为有所不为。体现在重大民生工程的建设上,就是适度的政府管理,适当的社会参与和相应的社会监督,既能体现政府的“无形之手”,又能满足社会监管需求。这才是服务型政府的正常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相关负责人提出的“每个周六定为李坑焚烧厂开放日,每次迎接200位普通市民参观”的承诺,希望能够兑现,并且能够保证没有“特殊周六”。否则,说得再多、唱的再好,也不过只是作秀。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政府真正的“让位”,而使社会监督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