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批暨培训会议召开
3月13日上午,我校召开2018年度学校招标采购实施计划报批暨培训会议,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校园建设处领导和全校各单位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业务经办人员及招标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招标采购中心熊绍辉主任主持,阙善栋副校长出席并讲话。
阙善栋指出,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学习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明确主体责任,协调各单位,为做好2018年招标采购实施计划报批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学习和掌握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招标采购中心邀请江西省政府采购办游志华同志作讲座,对大家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一定的帮助。要求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办事人员一定要熟悉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操作程序,这样就不会出差错。二是认真制定2018年度招标采购实施计划。请各单位按照招标采购中心的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制定详细的年度采购计划,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批。今年的维修项目,校园建设处去年已到各单位进行了走访,做了计划。新增的项目各部门要尽快研究,如九十五周年校庆、新生开学的项目,一定要事先做好计划,公共场所维修项目,请有关部门提出报校园建设处。三是加强沟通,通力协作,有序实施各项招标采购计划。招标采购中心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统筹规划,抓好项目落实。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校园建设处等相关部门与招标采购中心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解决在采购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临时性采购项目,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后,报学校批准立项。凡是软件、电子产品的采购,要请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帮助论证,否则学校不予审批立项。单一来源询价非常重要,所有采购项目要提前做好市场调研、论证,这样更有利于采购工作顺利进行。采购工作要责任到人,各学院、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做到责任到人。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控单一来源采购。技术参数国家有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各单位应加强市场调研,货比三家,既要完成采购,又要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采购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招标采购中心熊绍辉主任在会上就2018年度招标采购实施计划报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他指出招标采购计划分三步走,一是申报采购预算;二是制定采购计划;三是实施采购计划。第一步已完成,上级部门已经批准我校申报的采购预算。第二步工作着重从以下八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各单位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填报实施采购计划,要求3月20日前报招标采购中心货物与服务采购科,由招标采购中心汇总后报学校办公会议审批。二是在已批准的采购预算额度内,若要调整的,可在项目不变的前提下,对数量、规格型号适当调整,原则上调整金额不超过10%;三是2018年度采购预算有漏报的,可以适当申请补报,由招标采购中心统筹安排;四是有特殊需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的,在采购计划中要注明;五是各单位按核准的实施采购计划,及时报学校会议批准立项;六是遵循“无预算不采购,不上平台不执行”的原则;七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购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八是基建维修工程实施采购计划由校园建设处统筹管理,经学校批准立项后报招标采购中心统筹安排,组织招标。杨有亮副主任、汪宗亮处长对2018年度实施采购计划编制工作做了补充说明。
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员游志华应邀来校为参会人员作了一场政府采购专题讲座。游志华同志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运用大量的案例,重点解读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省政府相关规定。(文/汪国超 图/李军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