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出台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委会精神

11.10.2013  16:31
  江西省委政法委9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发展为要、企业为重、服务为先理念,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意见》要求全省政法机关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或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有偿服务、参加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分配;不准办关系案、金钱案,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和以扣押、追缴等名义变相没收企业合法财产;不准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法律关系案件进行多头执法、多头查办;不准对企业进行法定之外的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不准对企业的合理要求、正当诉求不作为或消极作为。

  《意见》要求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轻微的涉企案件,尽量采取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到涉案企业调查取证注意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人代表或高管人员,除确有必要外,根据案情尽可能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在不影响案件侦查、财产保全的前提下,实行动态控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意见》特别指出,对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的企业实行平等司法保护,不得歧视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外地企业。

  《意见》对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作出具体规定,要求依法打击查处聚众扰乱园区和企业秩序、寻衅滋事、阻挠施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垄断市场、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精简、下放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实行网上办事,及时受理企业申请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在规定和承诺期限内办结;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推行网上办案,加快受理、审理、执行涉企案件,健全司法权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

  《意见》强调,对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事)件依纪依规公开、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影响恶劣案(事)件和企业投诉较多且查证属实的政法单位,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意见》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0791-86240776和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