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前十月累计临时救助3.6万户次

23.11.2013  11:58

2013年省政府民生工程76件实事中,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有10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的有3件,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均已全面完成。

城市低保标准人均每月达400元

案例:日前,家住上高县桂林社区的居民黄某通过城市低保“三级联审”听证会,与其他递交申请的6位困难户一起成功获得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数据:今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月达到400元,比2012年增加了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了20元,达到240元;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月达到200元,比2012年增加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了20元,达到12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了300元,达到294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了480元,达到2640元;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每人每月提高了20元,城市的达到285元,农村的达到245元。

前十月全省累计临时救助3.6万户次

案例:南康市十八塘乡明某,现年50多岁,是低保常补对象,收入低,又患慢性病,每年都要住院治疗几次。以前,每次出院后都要为申请民政医疗救助犯愁,从收集复印住院资料、部门证明盖章,再到救助资金到账,经常都要1个月以上时间。现在,南康市实行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他在办理新农合补偿时就能拿到民政医疗救助金。

数据:据统计,今年1~10月,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6万户次,发放救助资金4367万元,户均次救助1216元。城镇“三无”特困群众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500元,福利机构抚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700元。(记者 王欢)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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