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妻儿后8次自杀未遂 救治1个月苏醒获死刑

15.12.2013  20:16

   佛山中院在医院审理该案,男子全程用纸笔写下意见

  佛山一男子因为妻子出轨,怒而将妻儿杀害,并尝试服毒、跳楼等8种手段自杀,导致自己丧失语言能力、半身不遂。新快报记者获悉,这名男子近日被佛山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妻子出轨丈夫锤杀妻儿

  2005年,在佛山打工的黄某结识了比他小17岁的李丽(化名),两个人很快结了婚。为了生计,黄某不得不常年在外打工,将挣的钱全部交给妻子李丽保管。聚少离多的生活令夫妻俩越来越疏远,让黄某难以忍受的是,妻子竟然背着自己和另一男子日久生情,还经常以离婚为由,与他大吵大闹。

  黄某称,今年3月13日那天,他和李丽从下午6时一直吵到晚上11时,心里很烦躁。借着酒意,他从床底下拿出一把铁锤猛打多下李丽头部。随后,黄某又上前,将正在床上哭喊的5岁的儿子小健(化名)锤倒。

  黄某说,当时他随手扔的烟头点燃了床边的泡沫箱引发火灾,后来邻居过来救火,他就赤裸着身体跑出门外穿上衣服。

  事发后,精神几近崩溃的黄某分别用铁锤砸头、水果刀割脉、吞玻璃、吃老鼠药、吸煤气等方式自杀,结果都是自杀未遂。最后他去到附近的谢边水闸,翻过栏杆从四楼跳了下去,醒来已经在医院了。经诊断,黄某腰部粉碎性骨折,导致高位截瘫,经过一个月的抢救和治疗才苏醒。

   行凶后自杀手段达到8种

  黄某被捕之后,已丧失行动能力和语言能力,并多次病危。今年11月6日,法院合议庭成员到黄某治疗的医院,搭起简易的法庭,正式开庭审理该案。鉴于其身体状况,法院让黄某用纸笔写下自己的意见。

  公诉人认为,黄某采取的自杀手段达到8种,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黄某对自己的身体所采取的种种手段的凶残性和暴力性;杀人时多次锤打被害人的头部,之后反复多次切割自己的身体,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年过五十的黄某不知道适可而止,不知道停止,这就是故意犯罪,要追究故意犯罪的本意。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非常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佛山中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人民币28200.5元。

  黄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原标题:男子杀妻儿后8次自杀未遂 救治1个月苏醒获死刑)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