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教师招考之困:需要的招不进来 招来的不适合
6月18日,一名大学生在参加湖北省秭归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试。王辉富 周继斌 摄
当前,一些地方在新教师招考中存在权力边界不清的状况,有的部门越位、错位管理,教育部门权责不统一,“说了不算”,导致教师招考工作管理混乱,适合当教师的人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却不适合当教师。
“我们省里曾有一个地市招教师,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把上了分数线的老师分到学校,结果到学校一试讲,居然是口吃。”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在一次座谈会上说,“要是学校自己招聘,这样的教师肯定是不可能进入考试程序的。”
本报记者在全国多个省份调查发现,在教师招考中,类似的“怪象”并不罕见。那么,如何避免教师招考中的这种现象?如何让教师招考更加科学合理?就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又不适合当教师
山东某市一位教育界人士告诉记者,当地一所幼儿园招聘教师,由于该幼儿园属机关事务局管理,相关部门自然将其纳入公务员类的招考范围和程序进行招考。结果笔试、面试一路下来,在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方面不占优势的幼师专业学生纷纷落马,最终入选的是一名金融专业的男生。“实际上,这名男生既不具备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素养,也不喜欢当幼儿教师,参加招考只是为了解决事业编制。”这位人士表示。
“我们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很多又不适合当教师。”因为招考教师,四川省仁寿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张锦德已经跟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吵了好几次架”。原来,因为结构性缺编和年龄断层,该县不少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急需补充教师,却一直招不到合适人选。
“这与现行的教师招考制度有关,最近几年,教育局和学校已经对招教师‘做不了主’了,教师招考大权掌握在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手中。”张锦德说,招教师的程序和标准几乎就是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笔试考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对教育方面的考查也只是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知识。
“但这些知识根本不能考查出应聘者是否具备一名合格教师的能力,特别是学科专业能力。”张锦德说,“很多新教师入职后很快就‘露出原形’,有些连基本的教学方法都不会,有的连教材上的题目都不会做。”
有同样困扰的还有四川省西充中学的负责人。“我们近几年招了近百名大学生,但真正会教书的只有三分之一。”这位负责人说,“主要原因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做不了教师招考的主。”西充县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教育局和学校申报招考教师的专业和数量,人社部门发布招聘通知,笔试题也由人社部门来定,考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题型跟公务员考试差不多,教育部门反而做不了主。”
“现在招考教师都是先考公共课,且笔试成绩占大多数,然后才进行面试说课。”山东省淄博市北门里小学校长吕红军认为,“问题在于公共课考试对应聘者是否适合从教区分度并不大,笔试入围者相差不大,面试成绩也拉不开。因此经常会有专业能力不强的应聘者进入面试范围,而专业能力较强的应聘者却进不了面试。招考教师应更多考虑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不仅中小学如此,一些高校招考教师也有同样的麻烦。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反映,省属高校要进人,按照现行做法,高校等同于一般事业单位,报考者要参加人社部门的考试,过关后再按照一定比例,由高校和教育部门进行专门测试。其结果是,有的人笔试成绩很高,但根本不适合当教师,而一些适合当教师的人却进不来。
有的部门管理越位错位,招教师的教育部门“说了不算”
2013年湖南某县由人社局牵头,于9月1日前公开招聘了100多名教师,但这批教师直到11月才正式入编,此前两个月他们只能以代课教师的身份和待遇到校上课。对此,该县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教师招聘督导考核的要求是以教育局为主、以人社局为辅,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以人社局为主、以教育局为辅,教育局不能直接和财政局、编办交涉,只有人社局才有这个权力。“实际情况是,教育局想争教师招聘权,人社局则卡着教育局,导致新教师迟迟不能入编。”
早在2011年初深圳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刘秋云等人就提交了《关于改进教师招聘考试方式》的建议。刘秋云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这一问题虽有所改善,但基本上还是跟着公务员考试的形式走,人事局出政策,教育局执行,教师招考还是跟着公务员招考政策变化,许多内容并不适合招考教师。
山东某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招考教师时,县、市编制部门审核批复后,整个招考的简章外发、联系出题、组织考试、面试评委等都由人社部门负责,教育部门“只有等着最后领人”,至于这些人是否适应新时期教改理念、是否会讲课等,一概不知。“实际上,人社部门往往还是按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来招考教师,如此招考,让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部门都甚感困惑。”
教师招考审批程序烦琐、时间跨度长也是一个问题。“从层层审批到最后招到一名教师,大概需要一年时间。”广西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惯例,教育局头一年年底申报计划,到编办审批一两个月,再到人社局审核一两个月,确定编制数量后文件回到教育局,已经是四五月份了。应聘者参加六七月份全市事业单位招考笔试,8月份面试,9月份考核体检,不培训直接上岗都得到10月份。“恰好错过了开学上岗的最佳时间,即使不合适,你也不好辞退,毕竟学校缺人、编制难要啊!”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急等着开学用人的农村学校急得团团转,却束手无策。
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考教师中缺少话语权,但这也成为很多地方教育部门的“难言之隐”。好几个地方教育部门负责人不愿公开谈及此事,担心“惹了麻烦更不好办”。
“一些地方人社部门直接负责教师的招考工作,导致教育部门‘人权’与‘事权’的分割。”张志勇认为,当前我国教育管理效能极其低下,教育生产力受到极大的制约,其重要症结源于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因公共权力的不断扩张,导致行政权力配置失衡,表现在越权管理教育、扩权管理教育、交叉管理教育、集权管理教育以及代替地方和学校管理教育。“招生部门代替学校招生,人事部门代替学校招聘教师,等等,这样的话,高校、中小学还有什么权力可言?”张志勇说。
理顺教师招考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应有话语权
在中小学教师招聘方面,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刘秋云曾建议,人社部门出台面向教师单招的特殊政策,考试形式向专业化转变,给学校一定的自主选拔人才的机制,制定行业标准,通过学校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教学实践、校长考核、年级考核、科组考核和全校考核、公示,把类似公务员的考试变成教育的考试。
对于有人担心学校权力大了会否“招教师就是校长说了算”,刘秋云表示可以完善监督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公示考核成绩,出现问题还要启动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地方已经意识到教师招考中教育部门和学校话语权不足的问题,并着手进行改革。2013年7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出台了《全区教育人力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系统内部人员的调剂工作,人社及编制部门负责安排教育系统外转岗人员”,同时明确界定“笔试命题由行署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确定,要求充分体现所聘人员的职业和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知识和学科专业化水平、工作技能”,面试也由行署教育局牵头。
2013年10月,四川省南充市政府也出台了教育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教职工考聘办法,特别厘清了教育和编办、人社部门的职责任务,明确要求教师招考笔试增加60%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由教育局负责命题,此前“自我介绍”式的面试也变成了现场说课或讲课,并且由教育局分专业组织实施。南充市教育局局长雷国林表示,这一办法“保证了教育部门在教育人事管理中应有的话语权。”
有的基层校长和专家认为,在教师招考中,除了教育部门有话语权外,学校也应当有一定的话语权。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校长单莹莹告诉记者,学校招聘教师只需先到区里登记备案,自主组织试讲、面试等招考招聘环节,再由教育学院、教研室和各学校的专家、高级教师组成评审会,进行口试、笔试等把关性能力考试。“学校有用人的自主权,区教育局的工作是辅助性的。”单莹莹说,这种做法得到了学校的认可。
张志勇说:“学校应依法拥有人事管理自主权,包括副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任用权、教师职称聘任权、教师自主招聘权,以及不合格教师的解聘权,同时建立现代学校内部治理机制。”
张志勇建议,重新配置教育人事权力,厘清各自权力边界,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教育人事权力配置格局,将教师招聘权和职务(职称)评审权还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人事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实行监督。
“但是,教育问题不仅涉及教育系统,还涉及人社、财政、编制、发改等部门,要突破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利益格局的束缚,必须有上位的制度设计。所以,应建立一个超越部委的教育改革领导机制、教育领导机制。”张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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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考流程
教师招聘考试全国没有统一的考试形式和考试大纲,部分省份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但是大部分省份还是由当地区县教育局根据当地区县各学校招聘教师人员进行汇总,然后由县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编制部门、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教师招聘考试的流程包括:发布招聘简章—笔试—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录用—签约。
考试内容根据地区不同有差异:一种是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另一种是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也有不同,有的地区就是指上面的教育理论知识,有的地区是指文史、法律、数学、政治、时事等综合知识或者行测能力测试。(魏海政 刘磊 阳锡叶 周仕敏 董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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