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倩萍:教育均衡发展须防范“县一中现象”
8人上清华、2人上复旦、3人上中国科技大学……人们很难想象,这份“星光熠熠”的录取名单,诞生于广西一所县级高中的一个班级。教育部从2012年开始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政策倾斜力度不断加大,让更多高考分数并不“顶尖”的农村寒门学子可以上名校。然而,“县一中现象”值得警惕。(7月13日《南国早报》)
俗话说:“知识改变命运。”然而,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使得这句俗语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的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是历史形成的,由来已久。这种教育资源的失衡表现在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和校际差异上,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优于欠发达地区,城市的教育资源优于乡镇,名校的教育资源又优于普通高校和专科学校。
2011年,教育学者杨东平主持的“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调研得出一个结论:中国国家重点大学里的农村学生比例自1990年代开始不断滑落。时代在发展,国家在进步,在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背景下,社会底层人民命运的改变却停滞不前。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教育起点、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不平等,让寒门子弟只能遥望高校的大门。
教育部2012年实施的“专项计划”让寒门学子看到了希望。“专项计划”的施行,让贫困地区的学生有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让不少农村孩子圆了名校梦。教育部的行动看起来似乎是一件让人欢欣鼓舞的事,可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现象是:通过“专项计划”进入名校的考生主要集中在一两所中学,而其他同等条件中学的考生则很难从该计划中受益。
以今年广西的“专项计划”录取情况为例。排在“专项计划”前30名、前50名的考生,主要来自都安高级中学、环江高级中学等学校,少有或没有考生来自富川、西林等同为“专项计划”的地区。
这就是源于现行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的高考制度下出现的“县一中现象”,即所有优质的教育资源都集中在一所高中、一个班级。这所高中、这个班级的学生享有当地最好的教育资源,取得当地最好的成绩也就不难想象了。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就已经开始强调义务教育均衡。但是,在教育均衡和高考利益的冲突中选择,地方政府和百姓普遍倾向于选择高考利益。
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思路是正确的,实施的种种措施是给力的。然而,不从根本制度上改变,“县一中现象”就难以杜绝,教育公平仅仅是一句空话。令人欣喜的是,“全国卷”的回归似乎预示着高考改革的到来。笔者认为,治病治根,做到教育公平要从制度上着手,莫让“县一中现象”让善意的措施蒙上一层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