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教育局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工作检查

19.03.2015  14:34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从3月16日--4月8日,瑞金市教育局开展全市民办教育机构2014年度工作检查。
  明确范围,严格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2014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明确规定本次年检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民办职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均应接受检查。凡年检中弄虚作假、存在严重问题或不参加年检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一年内不得招收新生;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办学资格,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突出重点,抓实抓好。该局要求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民办教育机构要根据年检的内容要求,  认真严格的检查。年检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办学情况;学校基本建设情况;教育教学开展情况;学校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本年度财务状况及审计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变动情况,其他证件是否齐全情况等七个方面,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该局要求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民办教育机构要根据年检的时间安排,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年检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办学机构自查整改阶段,各民办教育机构按年检内容和要求,对本年度的办学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年检材料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年检。第二阶段,检查阶段,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对存在问题的办学机构要重点检查,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办学机构视为年检不合格。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市教育局将年检结果上报赣州市教育局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