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瑶:小学生被退学让谁蒙羞?

04.09.2014  10:54

  广州翁先生的儿子之前一直在白云区启明小学读书,可9月1日报名注册时,班主任却对他说因为他的儿子成绩太差,影响班级平均分,而且家长不来开家长会,不配合老师工作,所以他被学校淘汰。昨天,记者随翁先生一道来到启明小学。小俊的班主任只说了一句:“这是学校的规定。”(9月3日《广州日报》)

  不清楚这所学校究竟制定了什么样的规定,并且依据什么制定这样的规定。但从其强迫本校学生退学这件事实可以看出,该校这项规定显然不合法。因为无论是《教育法》还是《义务教育法》,都不允许学校随意劝退学生。不管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学生拒之门外,且以违法的规定作为挡箭牌,这显然有违教育公平。

  先说有关法律,《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再看国务院2012年9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有关规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从中可以知晓,一来,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二来,国家层面正在实施均衡教育,而学生如果“没学上”,又谈何“上好学”?即便孩子成绩再差,其依然受到教育法的保护,学校以成绩差为由主动劝退本校学生,明显是在与法律做对抗。

  按照该校的逻辑,学生成绩太差就要被劝退,那请问,何谓成绩差?如果考倒数第一就是“成绩差”的话,那这亦是赤裸裸的应试教育,与当前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不符。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随意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这对最讲道理的学校和教师来说,无疑是一种讽刺。学生之所以成绩差,是因为学校以成绩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仅看学生的缺点,自然觉得学生满身都是缺点;但如若转变以往的评价方式,多元化的评价学生,看到这位学生平常遵守纪律等方面的优点,或许也不至于给这位学生贴上“差生”的标签。

  再者,班主任抱怨学生家长不来开家长会,不配合教师工作。出现这种问题,班主任本应当反思自身工作是否做到位,不分青红杂白地把责任记在学生头上,可见教师是戴着有色眼镜再看学生的。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学生,这是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所在,称学生为“差生”,这本身就是对学生的一种歧视。况且,教师为何不想想“差生”为何出现在自己的班级上?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难道就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班主任也只是按照学校的规定办事。追根溯源,学校管理理念上的偏差才是产生如此现状的源头。对家长而言,自己孩子被劝退实在是脸上无光,但这并不是学生或其家长的错。学生资质有异,发展有快有慢,学校如果不尊重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坚持按照最不合理的应试观来评价学生,不仅收效甚微,也会使教育的真谛无从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