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散步被狗咬伤 七旬老人索赔误工费

11.05.2014  16:25

年近七旬的老人王某在散步时被同村的老人张某家的大黄狗咬伤,误工两年后,王某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10万余元。近日,房山法院城关法庭已受理此案。

2012年初,年近七旬的王某与老伴晚饭后在村里散步,不料张某家的大黄狗突然窜出,咬伤了王某的左手腕和右大腿。随后,王某被紧急送往房山中医院治疗。经诊断,王某的左尺骨开放性骨折,肌腱损伤,肌肉撕裂伤。作为大黄狗主人张某陆陆续续承担了数千元治疗费用。

据了解,王某在受伤前从事建筑工作,日工资150元,现因受伤影响,不能从事原先的工作。王某私下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赔偿其几万元的误工费,但张某以王某超过60岁,没有误工费为由拒绝赔偿。

协商未果,王某以饲养动物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为由将张某告上房山法院城关法庭,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154元,两年误工费10万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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