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基层“微腐败” 提升群众获得感

30.06.2016  01:34

    本报记者 张武明

        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日前,省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就全省干部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答:在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也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就指出,“要高度重视基层风气问题”“要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又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把它列为今年七项主要任务之一。这是全国都要做的规定动作。

        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基层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和单位还较为突出。相对于中高级领导干部的贪腐行为,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老百姓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直接,老百姓期盼看到他们身边的党员干部作风有明显变化。

        问: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答: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可概括为“三个聚焦”:一是聚焦重点对象。主要是省、市、县三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窗口服务单位、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村(社区)两委及其主要负责人。二是聚焦重点问题。集中整治在基层为民办事、执法检查等方面“处事不公”的问题;在扶贫领域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方面“以权谋私”的问题;以及干部态度生冷、简单粗暴、推诿扯皮等“作风不实”的问题。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整治和查处扶贫、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