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整治社会车辆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

07.04.2014  12:13

挤占公交专用道视同“闯禁行

 

    南昌市公交车专用道自2011年9月底启用至今,已经有近3年时间了。为了提高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率,有关部门还专门出台相关规定,对社会车辆挤占专用道影响通行的行为进行严罚。

  可是,自公交车专用道开通以来,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甚至与公交车“抢道”现象仍是屡屡发生。昨日,记者在八一大道采访时了解到,仅一个上午,交警就对挤占公交车专用道的13辆车进行了现场纠处。东湖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辖区交警还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所有违规挤占公交车专用道的行为都将以“闯禁行”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严罚。

  据了解,由于在交通高峰时段,部分小车“抢灯”、临时变道、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违章行为比较集中,大大降低了公交车专用道的使用率,东湖交警大队即日起将针对此类现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与此同时,针对电动车、自行车违规载人、抢道等交通违章行为,东湖交警大队也将对其进行集中整治。东湖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方平表示,根据交通法规,对于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行为,交警将对其作罚款30元的现场处罚。

  此外,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社会车辆因出入沿路单位而需要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的,不得影响公共汽车通行,须右拐的车辆只能从路口虚线处转弯。(记者 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