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02.02.2015  11:3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2年聚焦“三农”问题,显示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持续而高度的重视。

  今年的一号文件,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为主题,延续2014年改革元年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思路并进一步加强,指明了新常态下农村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对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的农村板块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迈出坚实一步。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我国农村工作展现出向好的新局面。2014年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增收有望实现“十一连快”,农村改革步伐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延续良好势头,为中国经济的稳中求进和升级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常态下的中国农村经济出现新机遇,也面临着新挑战。当前,随着国内外环境条件变化和长期粗放式经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我国农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比较效益呈下降趋势,农产品内外价差倒挂,水、土等资源约束趋紧,农业生态不容乐观。要适应新常态,亟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从过去粗放式经营转向集约、高效、环保的生产方式。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问题倒逼改革,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要切实补好农业现代化这块“短板”,推动其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良性协同发展。要激发和鼓励农民在产业融合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首创精神,允许“探索、探索、再探索”。要注重“物的新农村”,更要注重“人的新农村”,着力培育社会有保障、文化有传承、生态有保护的新时代乡土文明。

  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是否真正实现小康社会,不能仅仅看经济发展指标,更要看老乡的感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多地要从农民感受入手,从农村细节着眼。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要是到2020年还有几个连片贫困区依然如旧,就谈不上全面小康。目前,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只有六年的时间,我们必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苦干实干、只争朝夕,做到思想不放松、政策不减弱、改革不停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

  (光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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