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亮点纷呈,文化市场欣欣向荣

22.04.2015  11:34
 

  ——2014年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分析

 

  2014年,在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下,我省文化产业更加充满活力,呈现文化制造业主导,文化服务业领先,优势产业贡献突出,文化市场欣欣向荣的特点。快报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下同)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061.3亿元,同比增长15.6%;实现增加值580.1亿元,增长15.6%,比全省GDP增速高5.9个百分点。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7%,比2013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一、运行特点

 

  (一)制造业居主导地位。2014年,全省文化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60.3亿元,同比增长15.9%,占文化产业比重超过四分之三,达75.7%;文化服务业增速最高,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4.6亿元,增长23.3%,占全产业的15.3%;文化批零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4亿元,增长1.7%,占全产业的9.0%。制造业所占比重较2013年提高3个百分点,对文化产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图1: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情况

 

    

 

          图2: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二)行业结构基本稳定。从行业大类来看,文化产业内部结构总体保持稳定。与2013年相比,2014年行业大类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三名依然是:文化用品生产822.4亿元,占39.9%;工艺美术生产服务411.2亿元,占20.0%;文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387.0亿元,占18.8%。之后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118.8亿元,占5.8%;新闻出版发行服务93.9亿元,占4.6%;文化休闲服务81.5亿元,占4.0%文化专用设备生产64.8亿元,占3.1%。最后三位依然是:文化信息传播服务35.0亿元,文化艺术服务28.3亿元,广播电视电影服务18.4亿元,所占比重均在2%以下。文化休闲服务和文化专用设备位次互换,分别由第7位上升至第6位和由第5位(并列)降至第7位,其他行业大类排名没有变动。

 

  表1:2013年--2014年文化产业行业大类主营业务收情况

 

 

分类

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

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

实际数(亿元)

所占比重(%)

实际数(亿元)

所占比重(%)

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93.9

4.6

86.0

4.8

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18.4

0.9

7.8

0.4

文化艺术服务

28.3

1.4

18.3

1.0

文化信息传播服务

35

1.7

25.0

1.4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118.8

5.8

102.3

5.7

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81.5

4.0

71.8

4.0

工艺美术生产服务

411.2

20.0

350.6

19.7

文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

387.0

18.8

317.2

17.8

文化用品生产

822.4

39.9

719.2

40.3

文化专用设备生产

64.8

3.1

85.4

4.8

 

  (三)优势产业贡献突出。分行业小类看,我省优势产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对文化产业快速增长贡献突出。2014年,焰火鞭炮产品制造、包装装潢及印刷、雕塑工艺品制造、机制纸及纸板(文化用纸)制造等四个行业小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均超百亿元,合计达852.4亿元,同比增长18.4%,占文化产业的41.4%;合计实现增加值228.2亿元,增长18.7%,占文化产业的39.3%,对文化产业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7.8%和46.2%。

 

  表2:2014年文化产业优势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值情况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增长(%)

增加值

(亿元)

增长(%)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376.3

17.2

113.2

17.2

包装装潢及印刷

256.8

25.5

63.8

25.3

雕塑工艺品制造

119.2

23.3

31.7

23.3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文化用纸)

100.1

2.9

19.6

3.2

  

  (四)地区发展各具特色。一是从总量看,南昌稳居第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8.0亿元,同比增长15.6%,占全省的23.7%;实现增加值144.1亿元,增长12.0%,占24.8%。主营业务收入超200亿元的地区还有萍乡268.9亿元,增长19.8%;九江231.1亿元,增长20.2%;宜春226.8亿元,增长14.1%。二是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看,萍乡大幅领先,全年实现增加值79.6亿元,占GDP比重高达9.2%,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还有景德镇5.15%、宜春4.13%、南昌3.93%。三是从增长速度看,抚州增速最高,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0亿元,同比增长20.9%,比全省平均增速高出5.3个百分点。九江、萍乡、赣州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从行业看,南昌行业覆盖最为全面,其主导产业包括文化用纸制造、印刷、图书报刊发行销售、广播电视传输服务等;景德镇形成了陶瓷工艺品为特色的产业聚集,艺术陶瓷名扬中外;萍乡和宜春的焰火鞭炮,赣州的玩具制造,吉安的工艺美术品制造,抚州的油画与工艺美术产业都极具特色。

 

  表3:2014年各地区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值情况

   

地      区

主营业务收入

增加值

实际数

(亿元)

增  长

(%)

实际数

(亿元)

增  长

(%)

占GDP比重(%)

南 昌 市

488.0

15.6

144.1

12.0

3.9

景德镇市

127.1

13.8

38.0

9.5

5.2

萍 乡 市

268.9

12.7

79.6

11.2

9.2

九 江 市

231.1

20.2

60.5

20.5

3.4

新 余 市

79.4

11.7

22.3

15.8

2.5

鹰 潭 市

73.5

15.6

19.4

16.6

3.2

赣 州 市

172.9

16.5

46.7

19.7

2.5

吉 安 市

177.6

11.3

45.7

16.1

3.7

宜 春 市

226.8

14.1

62.9

15.7

4.1

抚 州 市

96.0

20.9

27.8

22.2

2.7

上 饶 市

120.1

5.2

33.1

15.5

2.1

  (五)文化市场欣欣向荣。2014年,全省新增影院61家,新增影厅277个,新增座位数30089个;至此全省数字影院已达184家,影厅805个,总座位数101062个。全省城市影院票房收入5.5亿元,同比增长42.5%。文艺演出市场快速发展,全年引进97批次境外演艺项目,来赣商业演出的境外演艺人员达1209人次,演出655场,演出票房达13.1亿元。图书娱乐等文化娱乐用品消费增长稳中有升,其中图书批发同比增长20.7%,乐器销售增长14.3%,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增长25.2%。

 

  (六)文艺创作亮点纷呈。2014年我省有5部电视剧、3部电视动画片、5部电视纪录片、1部电视文献片和6部电影投放市场。其中,电视剧《领袖》入选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电视动画片《天工开物之开心岛Ⅲ》登上央视播映榜单。电影《洋妞到我家》入选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电影《一个人的课堂》获得亚洲青少年电影节“最佳新人导演奖”,入选第23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微电影《罪与罚》、《生日》荣获第二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优秀作品奖。2014年我省成功举办了“北京﹒江西文化月”活动,首次在台湾举办江西文物精品展,舞剧《赣风》和歌剧《回家》在澳门演出广受好评。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文化服务比重偏低。2014年我省文化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文化产业比重为15.3%,且同比降低3.5个百分点。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播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均不足50亿元,占比文化产业比重不到2%。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制造业下行压力增大,文化服务业发展不快,文化服务供给不足,凸显了我省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程度较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不强的问题。

 

  (二)部分文化产品消费大幅下降。从文化产品销售情况来看,2014年全省文化批零业主营业务收入仅比上年增长1.7%。据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统计,与2013年相比,电视批发商品销售额下降35.0%,珠宝首饰零售商品销售额下降31.5%,瓷器出口批发下降43.8%。

 

  (三)区域发展不够均衡。从发展速度看,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最快的设区市为20.9%,最慢仅为5.2%;各设区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最高达9.2%,最低仅为2.1%。从文化产业三上单位(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分布情况看,2014年全省共706家,南昌147家、赣州93家、宜春84家,名列前三;排在后两位的鹰潭、新余分别只有9家和15家。县(市、区)中拥有文化产业三上单位最多的是东湖区63家,上栗县51家,万载县37家;同时还有8个县为空白。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文化产业投资机制,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资本投入文化产业,迅速做大文化产业规模与总量。

 

  (二)优化市场环境。着力构建完备的文化市场竞争环境,加快项目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构建文化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开发机制,培育龙头产业和大企业,进一步提升江西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三)调整产业结构。以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为目标,促进文化资源、要素与资本市场的对接,破除行业和地区的限制,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重点培育新闻出版、广电传媒、印刷复制、烟花鞭炮、艺术陶瓷等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在全国有实力、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四)拉动文化消费。加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加强公益性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文化广场、社区文化设施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消费需要。同时,要注重提高服务水平,建立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加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实施财税优惠政策,降低文化产品、服务消费成本,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进一步拉动发展型、娱乐型文化消费。

 

  撰稿:孙亚非

 

  审核:黄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