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作者:汤嘉琛(文化专栏作者,媒体评论员)
文化体制改革近些年一直是全国两会的焦点,今年依旧有很多代表委员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言献策。比如,全国政协委员冯小刚“炮轰”电影审查制度,呼吁有关部门给电影人“松绑”;比如,全国人大代表王亚非建议文化体制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中获得有益经验,不能再让“看不见的东西”束缚住,不能再穿新鞋走老路;再比如,全国政协委员宋丹丹就提倡追求“正确价值观”的收视率。
在十八大报告确定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文化建设被放在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平齐的位置。究其因在于,文化建设是具有价值牵引、人文塑造,且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关键环节,对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的和谐具有重要作用。要想充分激活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创造条件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已显著增强,但客观来说,我们当前的文化体制与社会经济发展、民众文化需求之间还没有完全“兼容”。主要矛盾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共同的价值基座有待夯实;其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需要进一步落到实处;其三,文化发展中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现象同时存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而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建设无疑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才能最大限度地在全社会凝聚核心共识,进而坚守核心价值观。
要提升中国的文化软实力,建设现代文化强国,需要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式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的发展要打破一些不合理体制机制的束缚和过渡性制度安排的约束,以世界眼光和历史视角来重新规划下一步的改革方向;要多尊重文化创作的规律,减少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唯有如此才能充分释放文化工作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格局。
此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在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既要“不缺位”也要“不越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政府要承担法定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要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充分鼓励市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事业,以多元发展增进文化活力和竞争力。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媒介。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文化体制改革势必大有作为。有关各方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以文化建设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汤嘉琛)返回光明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