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我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将获政策扶持

19.03.2014  12:38

  为鼓励文化出口,3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支持重点,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文化贸易业务,并享有同等待遇。此外,还会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定期评选并发布《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加大对入选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 

  此次《意见》中,在财税方面也有一系列扶持措施。如将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文化贸易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文化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和基金,要加大对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同时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 

  一直以来,省商务厅十分重视文化出口的促进工作,将发展文化贸易作为振兴文化产业、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对文化出口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文化贸易的发展。特别是我省的核心文化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据国家商务部统计,我省核心文化产品出口从2010年的5.49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1.7亿美元,年均增长37.6%,排名进入全国前十。目前我省共有江西省出版集团、腾王科技、凯天动漫等15家企业被评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