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影视:情投意未合

04.11.2013  12:37

  促进文学与影视的融合是老话题了。在陕西,自2009年以来,由陕西省作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主办的“文学与影视对接会”也已举办了3届。虽说并非所有的“文学女”都愿意坐上“影视男”的花轿,但在由“文本中心向视听中心转变”的时代,乐于在影视圈里找到一个好归宿,也是不少文学作品的期盼。如此,对于“有情人”来说,“连理路”咋走,不妨听听各方的声音。

   影视需要文学助力

  “文学是影视剧的上游,所以作家要写出大作,多向影视提供营养;影视公司也要敢于担当,把大作变成反映时代的精品。”陕西省广电局副局长李选政说,“提起陕西的文学经典我们如数家珍,《保卫延安》、《白鹿原》等都是沉甸甸的作品,但影视作品的厚度还不足,还得依靠文学向‘影视陕军’提供营养。

  陕西省作协常务副主席蒋惠莉表示,文学作品巨大的内在能量能够拓宽导演的角度和思维。有了精品再加上导演的二度创作,以及表演、舞美等的配合,影视剧才更具魅力。“文学与影视联姻为文学在大众传媒背景下的发展提供了平台。我们应大力促进文学创作与图书出版、影视改编、游戏研发、动漫制作等行业的联动发展。”蒋惠莉表示。

  “好莱坞电影的编剧往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班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文学和影视处在同一条产业链上,合作应是常态。”李选政表示,目前陕西省300多家影视公司对剧本的需求量很大,许多公司都是等米下锅,而不少作家也是提着好作品找不到庙门。这需要发挥市场功能,让双方联姻结亲、融合发展,结出新的文化果实。

   文学要体谅影视的难处

  “真正叫好的电视剧精品其实90%以上都是由小说改编来的。”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乔新风说。在谈到好小说“影视化”的瓶颈时,他明确表示,不少文学作品与市场的距离仍然较远。现在电视剧的题材需求70%以上在现代题材方面,而许多文学作品更为关注农村、历史题材方面。此外,电视剧的叙事需要大众化、要深入浅出,而不少文学作品重内涵、语言偏向叩问,很难动作化,从而导致许多影视公司无“”可选。

  面对不少“我行我素”的文学作品,作家高建群调侃道:“在广播影视这些媒介面前,小说作家必须低下高贵的头,向影视就范、向新媒体就范。”曾荣获夏衍电影剧本奖、老舍文学奖剧本奖的莫伸建议,文学作品要想成功转化成影视作品,首先要严格控制电影剧本的字数在3万字至4万字,否则导演没法拍摄;其次,要考虑影视创作的具体因素,如画面感,还有人物的对话台词要尽量简短;最后,不可天马行空、随性而写,要考虑拍摄成本,增强作品影视化的可操作性。

   牵线搭桥少不了“媒人

  在10月30日举行的“第三届文学与影视对接会”上,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对受托代理的以作家冷梦创作的《天国葬礼》为代表的文学作品进行了重点展示推介,引起与会影视制播机构的关注。此外,作家方英文、王芳闻等分别就其作品与影视公司签约,现场的“集体婚礼”为对接会增添了喜庆气氛。

  除借助大型展会促“有情人终成眷属”外,作为全国首家影视版权交易机构,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之前创新推出了作家经纪业务,搭建起了服务于文学创作与影视生产制作的专业化评估、交易平台。

  “加大文学与影视的对接融合,需要建立常态化服务平台和推介机制。”蒋惠莉表示,近年来,为加大对文学影视化的扶持,陕西省作协与省广电局、上百家影视公司形成了常态化供求协调机制,与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签订了影视剧合作战略框架协议,与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建立了影视剧本、文学脚本创作合作机制。“我们要大力倡导搭建作家交流互动和作品展示推广的平台,加大作品推介力度,推动作品的全版权运营,从而更好地繁荣和发展陕西文学。”蒋惠莉说。记者 秦 毅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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