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三起高干自杀疑案:公安部长神秘死亡
13.03.2014 12:21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文革”爆发后,高层政治斗争激烈,很多人不堪受辱而自杀,在这些上层领导自杀案件中,有几起疑云重重,至今找不到一个服众的说法。
公安部长午夜神秘死亡
李震,1938年参加革命,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66年,李震由沈阳军区副政委的任上调公安部任常务副部长,实际主持公安部的日常工作,当时谢富治兼任部长。1970年谢富治得癌症治疗,李震即接替了谢富治的工作。
1973年10月,李震被人发现吊死在公安部机关大院地下热力管道沟内。在当时条件下,李震身亡的原因一时难以查清,北京形势紧张。中央政治局连续召开会议分析案情后,认为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没有自杀因素,因此判断“他杀”的可能性大,委托华国锋负责破案工作。1974年1月,经侦查人员大量调查研究,解剖尸体化验,现场痕迹检验,以及各种方式的模拟试验,完全证明李震是自杀而死,死亡时间是1973 年10月21日晚上午夜。
然而,关于他为何自杀却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为什么要自杀,而且为何偏偏要在午夜跑到公安部机关大院地下热力管道沟内自杀,而不是自己家里或者办公室内?1977年3月,经公安部党组向中央报告,中央批准了破案组关于李震自杀的结论。报告称:据调查,李震因追随谢富治积极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在林彪问题败露后,畏罪自杀。
这样的说法当然难以服众,因为李震自杀时林彪已死亡两年有余,当时和林彪关系紧密的几个人如黄永胜、邱会作等人早在“九一三”事发不久后就被抓起来了,如果是他们供出了李震,怎么会需要两年时间呢?而要说与江青阴谋败露有关那就更不可信了,因为如果事情败露,为何江青一伙在当时没被抓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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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4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