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言:斩断泼水“咸猪手”需要法律“露一手”
4月15日,一年一度的傣历新年泼水活动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如期举行,数万名群众和游客参与泼水狂欢,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不顾现场工作人员文明泼水的提醒,恶意泼水,甚至趁泼水时机猥亵妇女。对此景洪警方加大了泼水活动的管控力度,当场抓获恶意泼水的人员23名,其中1名涉嫌猥亵妇女的男子被行政拘留。(4月17日中新网)
泼水节是傣族人民辞旧迎新的传统节日,已有1376年历史。傣族人民视水为吉祥幸福之物,通过互相泼水,表达吉祥、幸福、健康。然而,每逢泼水节的举办都会有如此不和谐的因素出现,像趁机袭胸与模臀这般恶心屡次在泼水节上出现,当“咸猪手”频频向泼水节伸出来的时候就需要法律“该出手时就出手”,否则,泼水节的圣洁就会被玷污,而法律的尊严也会被践踏。尽管,在泼水节上趁着泼水进行下流和猥亵的行为更多属于道德领域的事情,而法律此刻不能缺席。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猥亵妇女的行为应该进行行政拘留。所以,对于出现在西双版纳泼水节上的那些不文明的行为,甚至出现了猥亵妇女的行为理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置,如此才能形成警示意义。对于这次23名不文明的男子,仅仅有1名被处于行政拘留似乎有些不够强硬的做派。而这样的不强硬的做派只能让人们感觉到法律的疲软。可以说,对于这样的“咸猪手”,法律本身就应该“露一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因为这些违法的人员属于游客或者别的原因而有所改变。
另外,对于当地也应该加大对泼水节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力度,尽量让神圣的泼水节不再变得污浊。法律的“露一手”需要现场的积极整治相结合,如果没有双方的合力,法律也将会疲软。让违法违规的不文明行为遁形,让“咸猪手”不够伸出来,这是法律的职责所在,更是当地整治力度的一次试验。当我们怀着最美好的心情来到泼水节现场的时候,希望看到的自然是与传统节日相关的因素,而不是那些低俗的内容。斩断这样的低俗内容,尤其是那些“咸猪手”们不能期待道德发挥作用,而唯有指望法律的强有力执行。(文/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