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保障农民工领钱回家过年
29.01.2014 13:02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日前,数名农民工来到新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一工程单位拖欠5万余元工资问题。该支队工作人员立即启动追讨程序,保证了他们都能领到工资回家过年。新余市采取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开展专项检查等措施,加大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去年以来,该市共办结投诉案件366起,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39户,为2100多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05.1万元。
该市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发,专门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该办法规定:从事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工程中标价的1%至1.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市、县(区)财政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同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如用人单位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用工资保证金予以支付,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此外,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会同住建委、公安等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在项目施工前、施工中以及竣工后各个环节实行监管,对少数存在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恶劣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处罚企业14家,处罚金额13.25万元。(记者徐国平 通讯员刘紫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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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201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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