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全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部进驻并公布举报电话

02.09.2017  02:15
  根据新余市委统一部署,截至8月29日,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暨全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已全部完成动员,市委三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按照市委安排,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暨全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将对分宜县、渝水区、高新区、仙女湖区4个县(区)等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半月左右。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围绕《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推动中央、省、市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重点检查县级党委政府扶贫工作站位情况、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扶贫工作作风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

  为及时收集被巡察单位扶贫领域工作情况,市委各巡察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专门电子信箱等,受理关于上述七个方面内容的情况和反映,特别是县、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村“两委”党员干部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安排、扶贫对象认定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新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