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及时查封违法排污企业

16.05.2016  22:58

  5月6日,新余市环保局对新余高新区光伏路新余红达生物环保有限公司(原荣昌医药化工)厂内的新余市诚旭工贸有限公司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不得排放污染物;对该公司碳化硅砂浆渣加工项目的主要生产设施实施就地查封。
  新余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企业租赁红达生物厂的生产车间和临时搭建厂篷进行碳化硅砂浆渣加工生产。现场生产设施简陋,厂区环境脏乱,地面随处是渗漏的生产废水和撒落的废渣。该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未配套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已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雨水沟渠,严重污染周边水环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多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
  新余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妥善贮存、处置生产原料及生产废料等,避免产生二次污染。5月11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企业现场检查,确定查封执行情况,防止污染企业擅自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