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11.10.2013  17:01

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新余市落实五项措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一是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各县(区)、乡(镇、场、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对乡村干部、护林员、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和村级应急扑火队进行培训,并开展扑火演练增强森林防火和安全扑火的知识和技能。

二是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在高火险天气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联合向全市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市、县区都要在新余日报和当地电视台刊(播)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和宣传信息(稿件)。

三是印制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和标牌。各地翻印《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宣传手册和宣传标牌,广泛宣传和发放。要求在每个村小组的墙上刷写一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进山的主要路口、风景旅游点和高速公路两旁都有森林防火宣传牌,并将《通告》分送到每个乡(镇)村,张贴到每个景区和自然村、居民点,宣传单、宣传手册分送到每家每户。

四是开展森林防火巡回宣传。全市联动,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火宣传车全面出动,悬挂条幅,播放《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走村入户,深入城乡巡回宣传。

五是发布森林防火公开信。以县(区)政府、管委会名义发布公开信,明确有关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分送林农群众,并在报刊全文刊发,在电视台滚动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