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档案局积极指导高新区建立综合档案室

14.04.2015  17:11
  

为加强高新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更好地为区内各项工作服务,4月13日下午,新余市档案局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监督指导科的同志们一道,又一次到新余市高新区指导其建立综合档案室。

新余市高新区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的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2010年批准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机构几经变更,行政区划不断扩大,但一直以来,该区由于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和专门存放档案的标准库房,各种门类的档案分散在各个部门或个人手中,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至成立以来的档案大多没有收集齐全,没有及时归档,现有的档案无法反映整个区的历史全貌。建立综合档案室,已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去年以来,新余市档案局的业务人员就多次上门,指导高新区建立综合档案室。

新余市档案局业务人员指出:档案库房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要建设和配置必要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要建立健全本区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配备2-3名专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要监督指导区机关各工作部门和直属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质量;要集中统一保管区机关各个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全部档案及有关资料,确保其完整安全,并积极提供利用;要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目前,新余市高新区已调整出专门的档案库房,面积达300余平方米,大小库房14间,并配备了相应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档案人员也已到位。下一步工作是指导区机关各个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收集好历年来形成的文件材料并按要求规范整理,移交至区综合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我们相信,新余市高新区的档案工作在不久的将来,将会以全新的面貌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的建设和发展。

新余市档案局 黎洁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