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水务局开展农田水利领域微腐败集中整治检查工作

18.01.2017  22:04

根据新余市纪委的要求和《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部署,1月17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新余市水务局对一县四区在农田水利领域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共分两个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国新带队检查了渝水区水务局和良山镇鹊桥村委的工作开展情况。局党组成员、驻市水务局纪检组长黄小明带队检查了分宜县西坑水库、仙女湖区欧里镇白梅村和上巢村的工作开展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情况汇报、查看了自查自纠登记表和相关台帐、察看了现场。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被检单位均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要求。二是开展了宣传发动。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都组织干部职工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查找了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进行了整改。检查未发现虚报、漏报和虚报现象,所检查的水利建设项目台帐规范,手续较为完善,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基层群众对水利专项补助经费以及上级拨付的其他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较为满意。

检查组要求,各县区、乡镇村委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严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要规范资金使用帐目,切实造福基层群众,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发生问题,一律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