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深入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工作

02.02.2016  11:06

  最近,新余市仙女湖区财政金融局原正科级干部唐华(现已退休)在办公室收取仙女湖区钤阳中心小学校长王建勇“红包”6000元。依据相关规定,仙女湖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华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王建勇仙女湖区钤阳中心小学校长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当通报刊登在市纪委网站后,立即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 “收‘红包’者即使退休了也要被处分,送‘红包’者也要追责。新余市对‘红包’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施行‘一案双查’。”市纪委一干部如是说。

  自2013年9月以来,该市用铁的纪律、严的举措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了歪风,促进了社会风气好转。市县两级廉政账户共收到主动上缴“红包”款累计达1013.43万元,其中仅2015年就收到458.17万元。

  为深入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新余市出重拳、下狠招,坚决刹住这股歪风。坚持防治并重、突击化与常态化相结合,充分运用明查暗访、巡查检查、一案双查、随机抽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围绕关键节点、重点关口,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常抓严管严防。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红包”问题举报投诉方式和市纪委举报邮箱,及时受理核实线索,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盯紧盯牢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一经发现核实,立即按照先免职后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置。市纪委主要领导还对教育、民政等5个“红包”问题多发易发的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他们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收“红包”成为常态化、长效化。

  2015年以来,新余市先后对收受“红包”和实物的殡葬系统工作人员3人进行了相应处分,对市教育局4名收送“红包”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