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黄道阳任市旅游局局长
日前,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一批领导干部任免名单。经研究,决定任命:
黄道阳同志任新余市旅游局局长;
计平同志任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向明同志任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新余市孔目江生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万辉同志任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符思秦同志任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陈卫国同志任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新余市孔目江生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严朝武同志任新余市林业局调研员;
杨岚同志任新余市司法局副局长(列何小灵同志之后),免去其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龚凌同志任新余市旅游局副局长(列艾敏同志之前),免去其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严福刚同志任新余市农业局副局长(列钟自根同志之后),免去其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鸿萍同志任新余市科技局副局长(列章健强同志之后),免去其新余市孔目江生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潘绍华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列余接华同志之前),免去其新余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傅建群同志任新余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免去其新余市规划设计院院长职务;
罗忠同志任新余市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新余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局副调研员职务;
邱新林同志任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
丁颖文同志的新余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赖新云同志的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志斌同志的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俊华同志的新余市孔目江生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茂林同志的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 (正式任命时间为2014年1月):
钟海艳同志任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刘子集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郭峰同志任新余市看守所所长;
曾长生同志任新余市审计局副局长;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 (正式任命时间为2014年2月):
黄建平同志任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时洪同志任新余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王慎刚同志任新余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傅邦武同志任新余市公安局保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廖新忠同志任新余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徐新平同志任新余市森林工业局局长;
黎源同志任新余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记者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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